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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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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效法善>
讀經「約叄1: 9-12」「……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在講完了丟特腓的惡行之後,就勸勉該猶,他說:「親愛的兄弟阿,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這「惡」在此就是指丟特腓所行的惡事。「善」在此就是指約翰接下來要舉薦給該猶的低米丟的善行。那為什麼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呢?因為神就是善,善就是神的性情。因此行善的就表示他們是從神生的人,有神這種屬性,故他們是屬神的。而惡不是從神來,而是從魔鬼來的。所以人若行惡,喜歡作惡,他們就不是屬於神的,也不認識神,所以說他們未見過神。而丟特腓的種種惡行,表明他就是一個不認識神,未曾見過神的人。隨後約翰就舉薦低米丟給該猶,有可能該猶認識他,或者他就是約翰三書的送信人。因底米丟是行善的,是屬神的,所以是該猶要效法的對象。約翰就說:「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可見底米丟行善不是他自己說的,而是有見證的。約翰在這裡指出有三方面為底米丟作見證,首先是眾人的見證,就是有許多信徒見證他實在是行善的,這許多信徒極有可能都是底米丟行善的對象和受益者,他們同時為他作見證,這見證是真實的。然而人的見證未必完全可靠,但若加上真理的見證,那就是神和人同心合意的見證,當然就完全可靠。所以這裡還有真理為底米丟作見證,見證他所行的善是合乎真理的,不是世人般所行的常不合理,更不合真理。而合乎真理的善才是真善,才是神喜悅和該效法的。再有是約翰為底米丟作見證,他的見證是可信的,因為他是使徒,是長老,是眾人信賴的,而且他與低米丟是有第一手經歷的人,這樣他的見證就確認無疑。有這三重見證,證明底米丟的善行是極其真實的。那使徒為什麼要在該猶面前稱贊底米丟的善行呢?就是要借著這件事勉勵該猶:「只要效法善」。今天在同一間教會中,有行善的信徒、也有行惡的的人,所以我們要有分辨的心,要效法行善的信徒,就像該猶和低米丟。不可效法行惡的人,就像丟特腓,我們若效法行惡的人會帶來致命的後果。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從真理的角度辨明善行與惡行,而且「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我們還要靠著主,天天都奔走在行善的道路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