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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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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遵守神的誡命>
讀經「約壹2: 3-5」「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進一步教導信徒,除了「不在黑暗裡行」、「不犯罪」之外,信徒還要「遵守主的誡命」、「遵守主道」,以此來證明自己是「認識祂的」、是「愛神的」、是「有真里在心中的」、是「在主裡面的」。因此信徒與神的關係,是建立在遵守神的誡命的基礎上。只有遵守神的誡命的人,才是真正認識神的人。所以約翰在此告訴我們:「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這裡的「誡命」是指神的訓誨和吩咐。而「認識」其含意不是理性上知道或相識,認識神是因經歷了神的愛,就以遵守祂的誡命來報答和響應祂的愛,這是真正認識神的人的自然表現。所以遵守神的誡命,是認識祂最有力的證據。而我們更深認識神的結果就必更忠誠遵行祂的誡命。約翰又說:「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也是約翰從上文:「我們若說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的意思中引申出來的。說而不行,就是在黑暗裡,人如果在光明中,就要切實遵守神的誡命。因此唯有遵守神誡命的人,才是真正認識神的人。接著約翰說,遵守主道會使我們更愛神:「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可見愛神的最先表現就是遵守主道,也是向神表示愛祂的最好方法。因當我們越遵守主道,就越能產生愛神的心,直至達到完全的地步。就如主耶穌所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而且遵守主道使我們在主裡面:「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而「在主裡面」的人,就是有份於基督生命的人。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當主的話常存在我們心中,我們的生命就能得著完全的改變。而所有這一切都取決於一件事就是:遵守神的誡命。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在讀經時,渴望找出神與基督的每一條誡命,並且要決心去遵守,這樣我們就是真正認識神的人,愛神的心在我們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我們就能得著各樣屬靈福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