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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生命的相交>
讀經「約壹1: 1-4」「……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講到,他們傳講「生命之道」的目的就是,使信徒與他們相交,而這相交就是生命的相交。那這生命的相交是從哪裡來的?約翰說是我們「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可見人與神相交是根源,而人與人相交乃是生命的流露。如果沒有與神相交,則談不到與人相交,既或有相交,也不過是建立在人意上的相交,乃是情慾的相交,此種相交,早晚必歸於烏有。那麼誰能與神相交呢?就是接受耶穌作救主,蒙聖靈重生有新生命,在基督里的信徒。因為我們裡面有了神的生命,才能在基督里「與神相交」,也能與眾聖徒相交。「相交」的意思是團契、交通。因生命是「相交」的基礎,所以相同的生命才能「相交」。而我們每天親近神的生活如讀經、禱告,都是與神相交。而與眾聖徒相交,不但在聚會中,也在小組里、日常生活中,彼此分享經歷,重擔互相擔負,難處彼此代禱。其次才是生活、工作、家庭、時事等話題。這些事是可以談,因為我們始終生活在地上,但這些話題不應成為主題。就是談到地上生活的事情,那些事也該受到真理的規範,也是與真理息息相關。初期教會很著重用真理彼此相交或團契,使徒行傳2: 42說,信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然而只有同一生命人才可以有生命的相交,不同的生命就不能相交。哥林多後書6: 14說: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這裡講的就是生命不同就不能相交的道理。但這不是指在日常生活上不能與不信的人接觸或交談,仍是指在屬靈及信仰的事上不能有什麼深入的相交,因為一個有神的生命,一個沒有神的生命,兩者在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等都有極大的差異,如何相交呢?所以基督徒最好的朋友,不應該是一個未信主的人,無論大家屬地的交情有多深,靈裡面始終是不通的。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生命的人,走的是完全不同的兩條路,所以不能相交。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與信徒有生命的相交,更要每天與神相交,這樣就能達到使徒將這些話寫給我們的目的,使我們的喜樂充足!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