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得神的心>
读经「加1: 10-24」「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在这段经文中,当使徒保罗为福音的真理而竭力争辩时,加拉太人因受了那些割礼派或律法派的教师的迷惑很深,他们就不满意保罗,因此保罗说:「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由此可见,如果要讨人的喜欢,就不能作「基督的仆人」。而要作基督的仆人,一个基本的态度,就是要讨神的喜悦。因此保罗对那些传「别的福音」,歪曲基督的福音,把福音变质的假教师,丝毫没有一点容忍。因为他不求人对他的赞赏,只要得神的心。那保罗怎么会有这样的坚持呢?因为他清楚知道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他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所以保罗对主的真道能有这样的坚持。接著保罗根据他个人归主前后的事迹提出证据,以表明他「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他的福音和使徒职分都是从神而来的,也证明主在他身上的呼召。因此他以使徒的权柄,驳斥与他为敌的割礼派。保罗不是与他们争夺利害关系,而是为真理而竭力争辩。而保罗对主的真道这样的坚持,让我们知道所领受福音真道的可贵!为此,愿我们都要像保罗那样,作一个向著主的真道忠心的基督徒,并要为著坚持真理的缘故,不顾人的反对,只要得神的心,讨神的喜欢!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