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读经「罗12: 1」「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从罗马书的第一章第一节中我们看到,当保罗讲完信徒所蒙的恩典后,随即他以神的慈悲劝每一个蒙恩得救的信徒,要做出生命的回应。他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这里保罗强调,将身体当作活祭献上,就是将全人奉献给神,也是旧约圣经里所说的燔祭。不同的只是我们献的是活的祭,旧约献的是死的祭。因为在基督里我们的旧人已与祂同死,我们的新人就当在祂的里面为祂而活,这就是我们献上活祭的本意。而我们将身体献为活祭,是因主的爱和主的恩,因主荣耀的吸引和生命的影响力,我们就天天把自己的一切都置于死地,而让基督从我们身上活出来,这就是活祭。当我们以身体为祭,摆上了火的祭坛后,我们的身体就被神完全分别为圣。因著我们的身体已成为圣洁,生命的主权不再属于自己,我们也不再为自己而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因此从神的恩典与怜悯来看,我们的奉献是圣洁的,是祂所喜悦的。而从人的蒙恩与本分来看,我们献上身体乃是理所当然的。可是今天有许多信徒,只想要神的恩典、怜悯、赦免、帮助,却不尽自己的本分,这样怎能讨神的喜悦?为此,愿每一个蒙恩的信徒,都要将身体当作活祭献上,用生命回应神的慈悲!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