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奴仆的真理>
读经「罗6: 15-19」「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从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因保罗希望信徒明白两种奴仆的真理,所以「奴仆」一词他在这里用了八次。 首先他说到不可在恩典下犯罪:「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这就是说,真正认识恩典,活在恩典之下的人,绝不会放纵自己的肉体,任意犯罪!而人若想要脱离罪,就要知道自己是谁的奴仆:「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可见人把自己献上给谁、顺从谁,就是谁的奴仆。从前未信主,人是罪的奴仆,顺服罪,一味的犯罪,结果就带来死。 现在蒙神拯救,就成了祂的奴仆,就要存心顺服神。接著保罗说到肢体的奉献:「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 ; 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此成圣的人,就不可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而是要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罪人既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上与祂联合,就不能继续活在罪中,而是要过圣洁的生活,过顺服神的生活,作神的奴仆。今天两种奴仆摆在我们的面前,你我当如何抉择?但愿我们都要选择顺服神,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