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
读经「罗3: 21-22」「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从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因律法只是叫人知罪,不能叫人称义,因此保罗说:「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而「神的义」就是神公平正直的属性。「在律法以外」,意即与律法无分无关。因人无法借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因此神将因信称义的真理启示给人,即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接著保罗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这说明了因信称义的定义,就是神把祂的义「加给一切相信的人」。我们原来并没有「神的义」,但因著「相信耶稣基督」,就额外的得著了神的义,并且凭此在神面前称义。所以因信称义的条件是「信耶稣基督」,因信称义的范围是「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无论是什么人,人所认为的好人或坏人,犹太人或外邦人,聪明人或愚拙人,都没有分别,只要相信耶稣基督即可。因此今天人若想靠守律法称义,必定要失败,而且都要被神定罪。今天因著主耶稣流血的救恩,「神的义…加给一切相信的人。」所以神不要求我们再去行律法,只要求我们信主耶稣,这是何等大的恩典!然而今天我们常为神的爱和神的恩感谢神,却很少感谢神的义,但我们看到神的义是多么的宝贵!若非神的义在律法之外显明出来,我们就无法蒙神的恩、得神的爱了!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在感谢神的恩和爱时,也要感谢神的义!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