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
读经「徒25: 1-8」「……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从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因巡抚腓力斯为了讨犹太人的喜欢,把留保罗在监里二年。二年后新巡抚非斯都上任,就先去耶路撒冷,当那些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与非斯都来到凯撒利亚后,第二天非斯都就坐堂,吩咐人将保罗提上来。犹太的宗教领袖就控告保罗很多重大的事情。而保罗他面对这些控告,一点也不害怕,因他知道这些重大的事是不能证实的。因此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在这里保罗清楚的说,他没有干犯犹太人的律法,也没有叫犹太人不要行割礼和不再守律法,也没有像犹太人所说的,带外邦人进圣殿,污秽圣殿,他更没有干犯凯撒,没有干犯罗马的政权。可是非斯都听了后,为「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却要求保罗到耶路撒冷去受审。非斯都知道这些犹太领袖想杀保罗,他却要求保罗到耶路撒冷去受审。由此可见,这前后两任巡抚在处理保罗的案件时,都存心「讨犹太人的喜欢」。同样今天世人行事为人的原则也是要「讨人的欢喜」。但我们信主的人,行事为人就要讨神的喜悦!为此,愿我们决不要说一句神所不喜悦的话,不要作一件神所不喜悦的事,在大事上是这样,在小事上也是这样!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