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公会面前自辩>
读经「徒23: 1-3」「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 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著良心,直到今日……。」从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当保罗站在公会的人面前时,他就在他们面前自辩,说:「弟兄们,我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著良心,直到今日。」在这里保罗称这些敌对他、逼迫他、 要陷害他的犹太律法主义者、大祭司们为「弟兄」,可见保罗真是带著负担、带著爱这些人的心,希望他们能够悔改。 另外保罗向这些人宣告,他「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著良心,直到今日。」而保罗能这样坦然、勇敢地讲这句话,可见保罗真是在神面前行事为人,凭著无亏的良心,直到今日。 然而因著保罗讲了这句话后,大祭司亚拿尼亚这个不义的人,就做了不义的事,竟吩咐旁边站著的人打保罗,这是违背律法的,因他们没有定保罗的罪就打他,因此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在此保罗以律法指出,大祭司这样吩咐人打他是不合法的。所以保罗称大祭司为「粉饰的墙」,就是指出他的假冒为善。保罗又因亚拿尼亚这样对待他,就说「神要打你」,表明他破坏律法必会受到神的惩罚。果真在主后66年,亚拿尼亚便被奋锐党的犹太人杀死,这句话得了应验。但愿我们今天都要从亚拿尼亚的结局得著警戒,并要像保罗那样,在神面前凭著被圣灵更新的良心,行事为人问心无愧!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