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居住圣山者的品格>
读经「诗15: 1-5」「……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从这篇诗篇中我们看到,诗人大卫在提出问题后,紧接著就具体地指出了,能居住圣山者的品格:「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在此大卫首先特别强调,人要心里说实话,而人心里是不容易说实话的,因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许多时候人做错了事,就会用心去找一个谎言来遮盖,根本不会以心里诚实对待。但人心里说实话是神所喜悦的,而且一个人也只有心里诚实,才能行为正直,作事公义,敬畏神。如果一个人敬畏神,他一定会尊重那敬畏神的人。在这里还说,人若发了誓,就是自己吃亏也不可更改。因发誓是向神的许愿,许了愿就不能收回,许了愿就一定要还愿。而神知道我们靠不住,所以不让我们轻易许愿。还有对别人「不放债取利」。放债取利就是指那些以自己的金钱去苛刻穷人。「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贿赂是人带著目的送你东西,而你在受了别人的贿赂后,就不能明辨是非,你就会看不清楚对与错,你就会为给你好处的人去害无辜,多么危险!由此也让我们看到,神爱我们如此之细,这样一一的教导我们。为此,愿我们都要把神的话语藏在心里,并要去遵行,这样「行这些事情的人必不动摇。「神必会大大赐福我们,我们就能居住在神的圣山!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