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论心里的光>
读经「路11: 33-36」「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从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主耶稣论到心里光时说到,人点灯没有放在地窨子里,就是地底下,或是放在斗底下被盖住。而是把灯放在灯台上,这样就能让人得见亮光。接著主用肉眼和身体的关系,来说明心眼和生命的关系。因人的眼睛看的是什么,就可知道人心里面所爱的是什么,人的眼睛会把全身最隐藏的东西显明出来。我们的心若专一地思念天上的事,我们的眼睛就会单一地注视于主,我们的全人就明亮,灵窍就必开启。我们的心一旦偏离了主,这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东西都会来吸引我们的眼目,叫我们的眼睛昏花,不知不觉陷身在黑暗中,而人在黑暗中就是在罪中。因此主说: 「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这就是提醒我们要省察自己,到底我们的心是在天上,还是在世界里。当时的法利赛人因只注重礼仪和外表洁净,内心充满罪恶,而受到了主的责备。因此我们要常常省察自己的内心,省察自己里面究竟有没有光,是不是还活在罪恶里。若我们的眼睛单单注目于主耶稣,我们的内心必充满光明,在神圣的光中。我们的行为必光明正大,也能让他人从我们的生命中,看到一个光明的人生。为此,愿我们今天的眼睛和心,专心注目在耶稣基督的身上,要遵行祂的旨意,也要思念天上的事,这样我们就必全然光明!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