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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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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W 做为美国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的一个特例,拥由“无需雇主”“无需劳工证”“无需排期(中国及印度出生的申请人除外)”等诸多好处。但是要想享受NIW带来的诸多好处,申请人首先必须符合EB-2的申请条件。想了解EB-2的基本信息,请查看我们关于EB-2的专栏。
NIW可以直接翻译为国家利益豁免,是指美国政府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要求该申请人按照正常EB-2的程序进行绿卡申请不利于国家利益的保护,并基于这个背景,为符合NIW条件的EB-2申请人的一条捷径。此外值得提出的一点是,如果是愿意在医疗人才短缺领域就业五年以上的医者、经联邦机构或州立单位证明其工作符合公众利益的,即可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美国移民法关于NIW的条款非常的抽象(详情请参见美国移民法条款203(b)(2)(B)条)。其主要移民局若认为符合国家利益,即可以豁免申请人士绿卡申请中的劳工证程序。行政上诉办公室[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每年裁决数百个移民上诉案,其中有关NIW的裁决也非常的多, 但是迄今为止,移民局只正式采纳了一件AAO有关NIW的判决。这就是著名的“纽约州交通部案”(In Re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此案的情节极其简单: 纽约州交通部为一位桥梁工程师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被移民局拒绝后,上诉到AAO,要求AAO做出裁决。在“纽约州交通部案”中,AAO首次确立了测试是否符合国家利益的三重标准。这三重标准成为近十年中移民局审理NIW申请的“宪法”。
第一个要求: 申请人的工作本身必须与国家利益有联系, 有内在的价值(intrinsic merit)。基本上任何专业:法律,教育,设计,艺术,体育,工程,电影等都拥有自己的价值,并且国家的利益具有一定的联系。因此证明第一点是非常容易的。
第二个要求: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有益的影响(national in scope).根据实践经验,基本上审核方不会在第二条标准上为难申请人。
第三个要求:申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影响是否具有全国性(national in scope)。这点相较于其他两点来说是最难论证的。但是,对于大部分的科研人员来说,只要在期刊上发表了文章,其影响就具有了“全国性”。
经过查阅行政上诉办事处(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审理的许多案件后,大家不难发现在科学领域的申请人通过率较高,而社会领域的通过率较低。商业及艺术领域主要根据申请人情况而定,差异教大。并且,在申请中,政府官员的推荐信会对申请案有很大的帮助。
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移民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NIW申请经验,会为您提前规划,充分准备。如您对NIW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通过mail@songlawfirm.com,或者添加我们的微信号(ID: songlawfirm)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