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必要性
每一个移民官拿到案子后,都会审查所申请的职位是否具有必要性。比如,一个规模只有2-5人的律师事务所为员工申请 “市场推广” 或 “电脑技术员“ 的职位,就非常容易收到移民局的RFE,移民官有理由相信,这个规模的律所并没有必要设立这样的职位,律所可以将这些职位进行外包。在这样的情况下,律师就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选择更有利的职称。在很多的小型公司,一名员工有时候会承担行政丶市场丶人事等多方面的工作,如果公司在职称选择方面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那么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帮你一起选择申请职称一定会对你的申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
工资要求
在我们的另一篇专栏《工资待遇低于现行工资标准,如何申请H-1B?》中, 我们提到过几个可以帮助大家达到移民局标准工资要求的申请技巧。其中,选好工作职称也是一个应对此问题的好办法。移民局的工资要求对职称类别分得非常地细致,其实有一些工作是可以适用不同的职称,这个时候选择一个有着较低的工资要求的职称就可以避免工资达不到标准的困境。
附:美国移民局给出的有关于H-1B职位的标准
1. 这一职位通常要求就业者具有学士或更高学位,或同等学历;
2. 所属行业类似职位普遍要求学士学位,或者雇主所提供的职位异常复杂独特,只有持有学士学位的人才能胜任;
3. 雇主通常要求有学士学位的人从事这项工作;
4. 具体职责非常专业且复杂,这些专业知识只有通过本科学习才能获得
希望上述文章能对各位准备申请H-1B的朋友们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喜欢我们的文章,请留下您的评论和建议。
如果您有关于其他H-1B的疑问,也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 (201) 461-0031,
邮箱:mail@songlawfirm.com
添加我们的微信:songlawfirm
微博:美国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
欢迎登陆我们的网站:www.songlawfirm.com 查询更多过往H-1B的成功案例。
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服务华人社区多年,在纽约丶新泽西丶波士顿丶华盛顿等全美多地以及中国丶韩国设有分所。执业领域包括移民丶刑事/民事诉讼丶人身伤害丶遗嘱信托丶房地产丶商业丶知识产权丶特许经营丶罚单及行政处罚等。
本篇文章并不构成法律意见。若您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请联系我们安排法律咨询。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