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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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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取得就业绿卡后,什么时候可以换工作?
答:《移民法》没有明确规定,通过美国雇主的攒足援助获得永久居住权的人必须在赞助公司工作多长时间。
但是,如果您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不到几天或几个月就转到新公司,则可能会认为您并不真正打算在初次获得永久居留权时接受赞助公司提供的工作邀请,最坏的情况是永住权撤销程序会开始。这些问题通常出现在移民局的现场审核或随后的公民身份申请的时候。 当然移民也会承认出于各种实际原因,申请人可能会比原先预定的时间提前离开雇主。因此如果能够证明申请永住权时的就业意图以及因为什么原因而不可避免地提前辞职的情况,没有任何问题审批通过的情况也很多。
因此,如果您通过公司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但在至少6个月至1年内自愿离开公司,我们建议您事先咨询专业律师。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移民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会为您提前规划,充分准备。如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通过mail@songlawfirm.com,电话201-461-0031或者添加我们的微信号(ID: songlawfirm)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