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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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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在联邦公报上发布非移民类签证和职业移民类签证最终规则,公布了职业类移民 EB-1、EB-2、EB-3 以及高技术非移民员工多项利好消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规则包括,H-1B工作签证将有60天宽限期(Grace Period);I-140 被批准后雇主无法撤销等。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资深移民律师 Ji Hyun Ryu
表示,新规将使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员在工作选择上有更大的自由度。
这项名为《Retention of
EB–1, EB–2, and EB–3 Immigrant Workers and Program Improvements Affecting
High-Skilled Nonimmigrant Workers 》的法案目前正处于公示,并将在明年1月17日正式生效。法案于去年12月31日由国土安全部提出,最终在川普上台前落实,被网友们戏称为“奥巴马政府的最后一项大礼”。新规出台之后究竟会对外籍或非绿卡人士留美工作、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新规一:H-1B 持有人也新增60天宽限期
Ji Hyun Ryu 律师表示,对于持有H-1B工作签证身份的人来说,最担心的就是被公司毫无症兆地突然解雇,因为一旦失业,身份马上失效。这一点上,工作签证可能还不如学生签证。持有F-1学生签证在身份到期后,还有60天的宽限期,让留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妥善结束自己在美国的生活后再回国。因此,一直以来,一旦突然失业就要面临马上离境的尴尬被人们多有诟病。如今,新规正式实施后,哪怕突然失业,也有60天的缓冲期。当事人可以在这期间再寻找别的工作或者转换成别的身份,比如F-1,即使准备回国,也可以更从容地对自己在美国的生活做好安排。
新规二:EB-1、EB-2、EB-3 职业移民申请中,只要I-140申请获批,即便在I-485未递交的情况下,更换雇主将不会对其申请造成影响。
在现行的法规中,申请人只有在I-485调整身份表格递交后,搁置6个月以上,才能更换工作而不影响申请的审批。而且哪怕跳槽,新的工作必须和目前的工作属于同一个行业。实际操作中,I-485 在 I-140 被批准之后还不一定能够马上递交 。目前,在EB-2、EB-3的申请中,中国出生的申请人的排期于截稿日长达3-4年,也就是说I-140批准后,申请人仍然需要等待数年之久才能够递交I-485。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哪怕获得了雇主的资助申请绿卡,也是一条漫长的移民路,这期间更是可能要等待数年才敢跳槽换工作。然而,在新规生效之后,申请人在I-140 批准后,就可以跳槽而不必担心前任雇主会撤销绿卡申请,申请人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寻求更好的职业发展。
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将密切关注美国移民及其他法律方面的各种最新变化。关于此次新政颁布更多详细信息,可参见: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6/11/18/2016-27540/retention-of-eb-1-eb-2-and-eb-3-immi...
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服务华人社区多年,在纽约、新泽西、波士顿、华盛顿等全美多地设有分所。执业领域包括移民、诉讼、人身伤害、遗嘱信托、房地产、商业、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等。若您有任何的疑问或需要,请随时发送邮件至mail@songlawfirm.com,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1(201)461-0031或添加我们的微信号(ID: songlawfirm)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