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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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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找到了愿意资助申请H1B的工作
终于熬过了实习期
终于按时递出了H1B签证申请
终于抽中了那来之不易的工作签证名额!
结果,没料到,却止步在了补充材料的通知(RFE: Request for evidence)上。
H1B申请人的数量每年水涨船高,USCIS对H1B申请的审理似乎也是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多的案子都被USCIS 要求补充材料RFE,稍不留神,就功亏一篑。
可是收到RFE的同学们也不要着急,所谓见招拆招,我们接下来就看看收到RFE的几大原因以及相关对策。
你被通知提交RFE可能是因为以下几点:
这个可以说是造成大量RFE的首当其冲的元凶了。
移民官在深刻申请人资格时,会在Validation Instrument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VIBE) system搜索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这个时候,你也许会问,那VIBE是如何采集信息的呢?
USCIS在其官网上做了详细说明:
所以当申请人在D&B上的信息与申请人在H1B申请上的信息不一致时,你很有可能就会受到来自USCIS的RFE通知。
很多时候,RFE就会要求申请人出具联邦税号,办公室租约,薪水记录,报税表、银行账目、公司章程等等,用以核对申请人信息。
这类的补充材料相较于其他类别来说,其实并不困难。
今年来,越来越多的H1B申请因为对职位专业性这一要求的吻合度不够,而被要求补充材料。
8 CFR 214.2(h)(4)(iii)(A)详细规定了关于职位专业性的要求。
职位的专业性是指该职位需要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拥有专业性知识。
对外籍员工的教育背景来说,外籍员工最低必须拥有学士学位或者同等学历,而且必须是特定领域内的学士学位。
那么如果体现申请职位的专业性呢?一般我们会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证明:
虽然CFR对专业性的认定有很详细的要求,但是认定是否有专业性的最终决定权依旧掌握在移民官的手中。
过去的六七年间,越来越多的“补充材料要求” (RFE)要求雇主(即呈请人)完善为何H-1B工作岗位和受益人(Beneficiary)本身的学历匹配。
也就是说雇主 (即呈请人) 不仅必须在H-1B签证的相关位置安排一个特定领域学士学位的岗位,而且所雇佣的受益人 (Beneficiary)必须具备必要的学士学位。
有两种常见的情况需要值得注意:
对于第一种 “不匹配” 的“补充材料” 要求,呈请人(Petitioner)和受益人(beneficiary)可以通过宋氏联合事务所律师递交有关资料证明:
虽然受益人 (Beneficiary)有一个不匹配的学历,但是他显然有正确的知识基础和技能。
文凭的评估 (转换多年工作经验成大学学分) 等方法可以解决这一个问题。
同理,如果收益人 (Beneficiary) 的文凭过于广义 (general), 则受益人 (Beneficiary)很有可能接到移民局的RFE.
处理这种RFE的方法和之前类似,也是提供详细的评估证书以呈现在出受益人(Beneficiary)所完成的具体大学科目正朝着一个具有专业化程度的就业领域而进行。
另外,受益人(Beneficiary) 的工作经验也可用作证明受益人 (Beneficiary)拥有有关专业化程度高的证明。
同样可以转化成相当于美国大学的学分。
随着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留在美国创业, 很多人利用自己的公司给自己申请H-1B。
很多受益人(Beneficiary)通常会收到移民局发的质疑是否存在非正常的雇主雇佣关系 (Employee-Employer Relationship)的 “补充资料要求” (RFE) .
根据移民法的精神,受益人 (Beneficiary)如果想以H-1B在美国合法的工作,则不但需要在一个Specialized的岗位工作,更需要为一个美国的雇主工作并且要和雇主之间保持一个正当的“雇佣关系”。
很多由留学生新创的行业因为无法拿出有关的证据而接到H-1B的拒绝信。
那么移民局通常都看什么样的文件来决定是否存在正当的雇主雇佣关系呢?
移民局主要看呈请人(Petitioner )是否有权利 “控制”(Right to Control) 受益人 (Beneficiary)。
也就是说要证明雇主和雇员在法律上面是分开的。
我所为很多正在创业和创业成功的人成功申请到H-1B. 具体的成功案例请看我们下一篇文章
好啦,今天的文章暂时就到这里
再次恭喜拿到H-1B的同学们
同时拿到“补交材料”的同学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到你
最近移民政策一直在变,有问题最好能够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