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中国“商朝”社会
已有 343 次阅读2019-1-12 22:38
|系统分类:杂谈|
商人, 徽州, 传统道德
分享到微信
(杂文)中国“商朝”社会
七(下下)
在说商人的流动性造就商人就是反传统的;商人为了利益什么都可以出卖是会破坏这种制度;虽然在传统特别强大的社会时候或者说在反传统没有利益只有坚持传统才可以获得财富或者叫得到利益的情况下他们商人就会顺从传统来获得利益。我们清朝时期的“晋商”和“徽商”特别是“徽商”就是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儒商”;但是,条件一旦成熟他们的反传统性或者按当代的理论叫“后现代主义”;不排除我们建国以后以革命的名义破坏了我们固有的传统道德;但,主要的是商业文化对传统道德的冲击;看看当今社会我们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或者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三钢不在;五常沦陷可以说没有了;真可谓是一个男盗女娼的社会。(未完待续……)
作者姓名 李建国 地址 合肥市天长路56号第二单元104 邮编:230001 qq496316972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