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和有种的我、没种的我
昨天和一个朋友聊天,知道中国又出了一个邓玉娇事件,第一时间去了艾未未的博客,发现艾未未也没对邓玉娇事件发表任何言论。于是想破次例,对时下的事发表
一次言论?我向来是不对国内突发热点事件发表任何言论的,瓮安事件我没发表任何的言论,杨家事件我没发表任何言论;毒奶粉事件我也没发表任何的言论,汶川
地震我还是一字未说,这次邓玉娇事件我想说点什么。
第一,我最近因为孩子户口的事频频和公安局打交道,我发现他们办事作风很粗暴,不讲理,又看到邓玉娇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报道,觉得那些公安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第二,看到邓玉娇的母亲解除了代理律师的代理关系,我很为邓玉娇担心,我希望邓玉娇能够被无罪释放;
第三,按照一般的法律常识,即便把邓玉娇事件定性为正当防卫,那也是防卫过当,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邓玉娇如果面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呢?
今天只所以要说话,就是觉得邓玉娇是个弱女子,她应该被无罪释放,而在人们的意识常态中会认为,邓贵大是用钱砸邓玉娇,而邓玉娇是用修脚刀刺邓贵大,邓贵
大在修脚刀面前就是弱者,邓玉娇就是防卫过当;而反过来看,邓贵大身为政府官员又是在拿钱砸邓玉娇,不要说邓玉娇拿的是修脚刀,即便她拿的是冲锋枪,在权
利和金钱面前又都是弱者,只要政治强权决定要搞掉你,任凭你有修脚刀、冲锋枪都是没用的,只有被专政的份,绝无反抗的力,站在这一点上看,邓玉娇就完全是
正当防卫了。可是又有人说了,之所以把邓玉娇关进精神病院就是一些官员感到“兔死狐悲”,如果现在不把邓玉娇处理了,那将来如何再去娱乐场所消费?如何再
有胆量用钱去砸小姐?我想那位高人说得很对,从情理上推,巴东县的官员确实应该兔死狐悲,而且全国各地的官员都应该兔死狐悲,那我就更应该为邓玉娇担忧
了,于是,喝了两口小酒,壮了一下自己的怂人胆,为邓玉娇写下这篇博文。
认识我的人都说我胆大,敢起诉美国政府,其实,我自己心理清楚,我是个怂人。致使我崇敬拉登有两个因素,一方面是美国政府,另一方面就是中国政府,我一直
大张旗鼓的说美国政府有责,要追究美国政府的法律责任,然而,中国政府同样也是负有责任的,我就不敢起诉中国政府,不敢追究中国政府的法律责任,为什么
呢?因为,我怂,因为我知道中国政府不好惹,所以,我一直不对中国发生的妄加评论。今天,我抖擞精神,壮了一下自己的胆子,做一把有种的男人,说两句我应
该说的话,希望邓玉娇能够早日无罪释放。
最后,转帖一篇网上牛人写的诗,不知作者是谁?诗确实写的好,却没有题目,不敢狗尾续貂,就继续让它无题了。
淫官发骚觅逍遥,
手舞钞票学狼嚎。
谁敢拔刀斩强寇?
巴东侠女邓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