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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因为工作原因,停博近二十天,回来后上网浏览了一下有关跨国诉讼案的信息,补充了解了一些信息。
1、性侵刑事案(一级强奸)如众多网友劝告、提醒、质疑的结果,不予立案。但,当事一方说可能卷土重来,并冠以“诉讼策略”之名。
2、代理律师向当事人公开索要律师费。当事人声称带钱不多,以后再付;如果官司赢,会用钱酬谢。
3、网上出现两种声音:支持代理律师起诉当事人,支持当事人起诉代理律师。
根据信息产生了一些印象。
1、当事一方在关闭前的微博中说还有重要证据没有出示,在等时机。并公开称,如果另一方和解,就撤诉,否则就一直打下去。
这给人一个强烈的印象:当事一方依然寄希望于另一方提出和解,并显示出很急迫的心情。
第二个印象:如果另一方不和解,就死缠着你、恶心你,让你不胜其烦,最后说不定就和解了。
第三个印象:故伎重演。说自己手里有重要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等同于恐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一种招数用了太多次,就有黔驴技穷的嫌疑了。
2、律师向当事人索要律师费。
这给人的第一印象:律师想退出了。
第二印象:又有什么新招数产生?
3、在与公众、媒体和被告打心理战。如,说被告提出动议的目的是不想上庭,是怕输。无非想达到以下目的:
(1)刑事案虽然不立案,但可以通过媒体在公众心理留下事情存在的印象;
(2)对方作恶了,你们看,他们都不敢上庭;
(3)自己只是找不到证据的弱者一方。
只是,当事一方没有考虑到这种心理战是不会有任何效果的。
4、当事一方说话保持了一贯地逻辑匮乏的风格。如:
总统写慰问信,似乎成了请律师的当然条件。这显而易见地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件事,被缺乏逻辑地放在了一句话中。
对引用的一些案例缺乏稍微深度地了解和探究,想当然地把此案套进彼案中,以为彼案就是此案的例证。这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看表面,不明实质、不讲逻辑的轻浮的处事风格可能是促成这个跨国诉讼案的最直接根源。
代理律师,十分明了委托人打官司的本来意图,迎合了委托人的心思。只是当事一方把对手估计的太弱,以为恐吓几下便能达成心愿(恐吓这一招数已经多次地用到了网友身上,虽然没有成效但还在继续用着),结果事情不可控制地发展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