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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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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转发| 收藏| 评论2011-5-10 16:49 来自新浪微博
回复@笑看风云淡0314: 抱歉,黄建在他的微薄中已经说了他只是路人。即便他对于桑兰不是路人,我也不看好他。看看他的微博,只看到四个字:吃喝玩乐。这样的人能照顾桑兰一辈子吗?明确地说,桑兰的这个官司赢的可能很小,桑兰不仅拿不上钱,甚至以后没人敢轻易帮她。这样,黄还愿意与她生活一辈子吗?
删除| 转发| 收藏| 评论2011-5-12 09:12 来自新浪微博
我本来很支持你维权,但看到你的专访后,发现你的假话太多了。建议你说之前,先把若干年前的话从网上删除后在开口。不然,同一件事,你给出两种不同的说法,让你认为你不可信。更严重的是,你前后矛盾的话完全可以成为刘家夫妇告你诽谤的证据。你的法律男友不懂法,你的律师只知炒作。
黄健这一天忙坏了吧,在媒体上这么炒作,对美国的诉讼有什么帮助?你能把官司打赢,你才胜利。如果未立案就撤诉,或立案了,你们拿不出证据,对象能拿出有利自己的证据,你们都输了。到那时,你会知道什么叫人间冷暖。
删除| 转发| 收藏| 评论2011-5-13 12:20 来自新浪微博
“莫虎曾经在桑兰受伤后作为刘谢夫妇的朋友,多次探望桑兰。他也曾为原告的律师,……”,难道13年前刘家夫妇已经替桑兰打过官司不成,否则哪来的律师呢? 这有矛盾了,13年前,刘家夫妇不是控制桑兰,不让桑兰维权的吗?难道律师是桑兰自己找的?
删除| 转发| 收藏| 评论2011-5-15 14:48 来自新浪微博
现在我明白了。一定是黄健觉得想告谁,就写一东西交给海大律师,海大律师直接翻译成英文提交给法院。至于是不是能够诉讼,不是海大律师的职责。反正也没钱,就没必要费心思了,海大律师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呢,哪有心情花在这件事情上。
删除| 转发| 收藏| 评论2011-5-15 15:09 来自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