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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热度 7||
写这篇博文不是为徐律师正名,或洗白他,而是希望对他多一些了解,这样对他的言行能够做些许理性的判断。
对徐律师的了解均通过网上公开信息,最主要的依据是他在国内大学的讲学记录。这种初步印象是抛开桑兰案而谈的。
1、书生气较重。一般,这样的人不太会说“不”。
2、读过不少书,文字功底应该不差。因此,本人不认为网上的那篇警告博文出自徐律师之手。一种可能是他接受授意,再授意别人执笔。
3、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4、讲学时对提问的回答很有耐心,且基本上能做到循循善诱。
5、认为职业与生活应该严格分割开。比如,生活中可以评价或大骂杀人犯的种种恶行,但工作中一定不会拒绝给杀人犯做代理律师。感觉徐律师的观念是:作为一个不带职业包装的人,应该对社会良知忠诚;而作为律师,应该首先对客户忠诚,其次才是对社会良知忠诚。
这里回到桑兰案。可能,生活中的徐律师会对这起案子做出法律角度的、价值观角度的甚至人性角度的等等评判,但职业中的徐律师却不会拒绝给桑兰做代理律师。
附加一句。我不会写对莫虎律师的初步印象的博文。对莫虎律师,我除了佩服,就是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