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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我叫马立亭,男,71岁,家住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号楼3门303号。 我们怀着巨大的悲痛向您们举报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问题。问题源于2011年2月23日0:30分左右,我们发现女儿马林燕走失,立即向110报警并将她的所有信息由我家住地邵公庄派出所即刻公示在了公安走失人口网上。然仅过不到7个小时,西青分局接群众发现我女儿的报案后却无故将我女儿当成无名“尸”遗弃在人民医院太平间长达154天之久。作为公安机关面对命案,既不立案、不上报、不查找“尸”源、也不做“尸”检等勘验工作,用143天才仅做出个悖谬的尸表报告,擅自火化后又将我女儿的骨灰遗弃。造成我女儿死因不明、尸骨无存,甚至我女儿的遗物也在该分局的保险柜里失窃,踪影皆无。天津公安这一系列无视法律、执法犯法的行为意欲何为,令人匪夷。当2013年1月24日我们偶知噩耗时,此案已成恶果,爱女的结局犹如人间蒸发连死刑犯人都不如,如此惨烈案例亘古未有。都已年逾7旬我和老伴儿遭如此老年丧子之痛犹如雪上加霜,痛苦程度不言而喻。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深入了解,我们发现这不仅仅是一起非常复杂的故意杀人命案,还因为在2013年1月我们偶然获此噩耗后,在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的过程中又发现了许多更严重性质的问题,特别是2014年7月间我们发现我们反映给中纪委的材料批转回天津市纪委处理的批示居然有人胆敢扣押。 我们在天津市纪委杨立新同志的建议下将此案逐级向各级检察院投诉,于2015年6月15日投诉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材料至今也杳无音讯,甚至2015年12月21日该院3302接访室的016号接访员竟故意欺骗我们说此案已转回你们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处理,不但拒绝给我们任何手续,而且拒绝我们日后再去最高检。 12月2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刘×在听完我们的反馈后非常气愤,并明确表示我们6月15日递交最高检016号接访员的材料已被他扣押,其行为已经违法。 综上,我们越发感觉此案的背后必定有更严重的重大隐情,联想到前一度所曝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案,试想,如果没有利益的驱使,最高检的人又凭什么在此案问题上去违法!想到这里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为落实习近平、王岐山同志依法治国的理念,打虎拍蝇严惩腐败,老朽现将此案上书中央领导,并寄予厚望,还天津人民一片安宁祥和的蓝天,谢谢领导们。盼复。 顺致 最崇高的敬礼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号楼3门303号 马立亭 率全家向中央领导同志叩谢我的手机号是:15022494381 2016. 4.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