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第一次看三毛是我七岁的时候。那时我几乎已经把世面上所有童书和作文选阅遍,突然感到了生命中第一次“阅读孤寂”。于是我爬上我妈的书架,一眼看到丛书封面上那个长发披肩、透露着呼之欲出的洒脱气息的女人。
上世纪时,三毛的文字曾被很多嫉妒之人批判“写得太浅、根本没有什么文字上的才华和太通俗易懂不是真正的文学”。但我在小学作文课曾因引用她的一句“那种感觉,多年后才知道是感动”而被语文老师在全班大肆夸奖,奠定了我一生追寻文学理想不归路的坚实基础。
三毛 后来我再看三毛,羡慕于她横走四方的经历,气愤于她小学老师的虐待,羡慕她与荷西的神仙眷侣关系,以及她的很多张在世界各个角落穿长裙的照片。然而,她最吸引我的,还是她骨子里的洒脱不羁、有勇气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向世俗妥协等品质。
写一部作品就像剥洋葱,剥到第几层最漂亮、呈现给读者,由作者自己决定。可有时剥得太狠,剥到最核心的部分,像《雷峰塔》、《小团圆》等,这时作者就不由得担忧读者是否能承受真实的自己。万一他们很讨厌那个过度赤裸的灵魂该怎么办?纵向看三毛的作品,她前期的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等,是剥得不那么彻底的洋葱,也是读者最初爱上她的原因;后期的一些作品,《温柔的夜》、《背影》、《梦里花落知多少》等,是剥得比较狠的洋葱。然而,近距离接触了她的灵魂后,我们依旧爱她。
看三毛的书,如果只阅读至“游记”层面,则显然是较浅的。三毛全集,读罢数遍,会发现那俨然是一个女人的成长历程。这种成长,是无奈、辛酸、悲情。因为生命中,有些成长是被迫的。
《背影》无疑是她作品中哀伤的一篇。那时荷西刚去世,三毛父母从台湾来陪她。在山坡的路上三毛看见年迈的父母拿着一束黄花缓缓走向墓园。他们固执地一定要步行,不让三毛用车子送。三毛就那么怔怔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哀伤,那么明显地压垮了他们的两肩,那么沉重地拖住了他们的步伐。”她的心瞬时充满一种忧伤痛心的震撼。父母为子女的操心竟是一辈子的,这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止。
这篇文章看得我热泪盈眶。之后我进一步觉得,父母的背影,似乎总能刹那间触碰子女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继而鼻子一酸,恍然大悟到自己是多么不孝和自私。在那一瞬间,曾经因成年而逐渐远离的和父母间的纽带,瞬间突然拉近。朱自清的《背影》看罢也有同样的效果。看他父亲为了给他买橘子,肥胖身躯费力爬上对面月台的样子,朱自清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的眼泪也同样。因为我也想到了有一次不经意看见的母亲背影。
我大概每隔几年,都会重读一遍三毛的作品,和《红楼梦》一样。每一次,我都读出了不同的层次、态度、想法、感悟。她作品的脉络,是有纵向自我体系的,并且看似简单朴实的文字背后,颇有深意。我认为这才算中文的最高境界:不是看不懂的文字才是好的、高深的、有文化的。当文字作为传媒载体失去了传播的效应,那么一切又有何意义?文字或阅读是一件极私人口味的事,谁规定被看懂的文字就是浅薄呢?我认为一些极简文字方是真正大师之心。
《万水千山走遍》是她在荷西去世后写的一个集子。看完整本书我发现全书充满了对助手米夏的批判,这让我也不禁嫌弃起米夏来。集子的第一篇《大蜥蜴之夜》,深刻凸显了三毛和别人的不同。在那一场中南美洲的社交盛宴背后,展现了她对俗世俗人的厌恶。但是看完这篇文章,也让我更加怀念她与荷西的爱情。《大蜥蜴之夜》里,约根是追求三毛多年的男子,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他在墨西哥的家“美丽雅致高贵得有若一座博物馆”。三毛坐在约根华贵的车子里,忍不住向车窗外的陌生人“小胡子”高喊:“晚安啊!我的朋友——”
那一刻约根脸上现出“一阵不自在”。我一瞬间知道了为什么多年来三毛没有选择他,也再一次让我明白了三毛为什么会选择荷西。只有跟荷西在一起,她才是真正“做自己”,而荷西,也是唯一接受她全部,并爱她全部的男人。这种感情、理解以及接受,在人的一生中并不是那么容易遇到。我经常看见厮守在一起的男女喜欢互相改变彼此。但如果这样,一切就不是真爱。如果他(她)真的爱你,他(她)就不会觉得你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果然,三毛在《大蜥蜴之夜》中写,“这种令约根痛恨的行径”偏偏是她最爱做的。那时的三毛,正如她自己在书中所说,已是“大梦初醒之人”,觉得“荣华富贵犹如春梦”。生命中那个阶段,约根对物质的追求和讲究,在三毛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她自己也知道,约根对她的感情不过是“收藏家的贪心”,三毛对于他不过是另一件有名气的收藏品。
回过头来,看三毛的第一部作品、成名作《撒哈拉的故事》,发现那是一种刚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充分享受它并且丝毫不掩饰快乐、想分享给全世界的感觉。在这部作品里,三毛几乎掩藏了她性格中所有的阴暗面,呈现在读者面前的都是乐观、美好、热情、温暖。这些气质当然不是伪装,实是因为那时她确实是快乐的。那时的她,同荷西一起在沙漠中过着一种神仙眷侣般的生活,是“仍未受到伤害的”。
她的较后期作品集《梦里花落知多少》,收了一篇《克里斯》。在这篇文章里,三毛则是温暖、赤忱,饱含“大爱”,是天底下最无私、干净的一个灵魂。读她的文字,你会感觉,这种情愫不是可以装出来的,因为文字是最暴露人心的东西。所以每每读三毛的文字都会让我极度汗颜。我估计永远做不到她那么无私、温暖、在乎他人,拥有一颗悲悯的心。
曾经有段时间一度有人质疑三毛笔下的文字不是真实的,这让人再次感到人类嫉妒心之盛。三毛的作品虽然属于“非虚构类”,但读她作品时却总能读到很多故事。正因为那些故事太美太好,所以有一些嫉妒之徒会说那是她杜撰出来的。甚至有人说荷西根本不存在。这些论调足以让人对人性再一次感到失望:居心,原来可以那么叵测;葡萄,原来吃不到后居然是那么酸。
三毛在《离乡回乡》的最后一句话说:“人如飞鸟,在时空的环境里翱翔。”读毕,我的眼角浮出泪来。这世界上有太多事我们不能如意,有太多机会总是抓不住。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最让人心疼三毛与荷西生死相隔的一篇。这篇里三毛清晰记录了荷西死亡的前后。荷西去世之前的一个时候,有一次三毛与荷西为一件小事吵架。三毛生气地铰了自己的头发——跟林妹妹赌气铰那个香袋是不是一样?然后凌晨5点,荷西回家,看到三毛铰得狗啃一样的头发,忍不住帮她修齐,然后说:“只不过气头上骂了你一句,居然铰头发,要是一日我死了呢——”三毛听到这句话后大恸,然后两人在一身碎发的纠缠中相拥大哭。谁不料,荷西这句话竟然一语成谶。三毛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写了太多令人心痛的预兆。
正因为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所以再读《梦里花落知多少》才会让每个读者那样揪心。就像汤显祖的《牡丹亭》。真正的爱情,是足以让人“生而死,死而生”的。生生死死,方才是真正情痴。爱到极致时,生死又如何呢?“结婚以前,在塞尔维亚已经换过了心。从今以后,你带去的是我的,我带去的是你的。”三毛说。
这样的相濡以沫,变成最后钉棺材那“一阵木头迸裂”的声音,试问三毛又怎能承受?于是最后她还是自己去了。
我刚到异国的时候,曾经暗暗希望自己是三毛那样的性格。那时我刚到曼彻斯特,住在一个精致的花园洋房。但我无时无刻不为自己的局限性痛苦和汗颜。那时我突然明白,原来有一种东西叫“性格”,而那几乎是长久以来不可改变的。这时我方才佩服三毛的勇气。
现在,当我重新翻阅已经泛黄的《三毛全集》时,童年、少年时那些读它的日子不由历历而来。这一刻我突然已经不在乎任何对于阅读的看法。这世界上的作品,本没有什么或“深”或“浅”之分。只要你喜欢,“浅”的也可变成恰到好处的点缀,“深”的也可变成“四两拨千斤”的智慧。那个叫三毛的女人,从她纸上的文字,我感到离她如此之近,触摸到她灵魂的节凸。而作家,或文学,乃至整个人类精神,其实也不过如此而已:寻找一种遥远但精确的人类共鸣。
三毛 后来我再看三毛,羡慕于她横走四方的经历,气愤于她小学老师的虐待,羡慕她与荷西的神仙眷侣关系,以及她的很多张在世界各个角落穿长裙的照片。然而,她最吸引我的,还是她骨子里的洒脱不羁、有勇气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向世俗妥协等品质。
写一部作品就像剥洋葱,剥到第几层最漂亮、呈现给读者,由作者自己决定。可有时剥得太狠,剥到最核心的部分,像《雷峰塔》、《小团圆》等,这时作者就不由得担忧读者是否能承受真实的自己。万一他们很讨厌那个过度赤裸的灵魂该怎么办?纵向看三毛的作品,她前期的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等,是剥得不那么彻底的洋葱,也是读者最初爱上她的原因;后期的一些作品,《温柔的夜》、《背影》、《梦里花落知多少》等,是剥得比较狠的洋葱。然而,近距离接触了她的灵魂后,我们依旧爱她。
看三毛的书,如果只阅读至“游记”层面,则显然是较浅的。三毛全集,读罢数遍,会发现那俨然是一个女人的成长历程。这种成长,是无奈、辛酸、悲情。因为生命中,有些成长是被迫的。
《背影》无疑是她作品中哀伤的一篇。那时荷西刚去世,三毛父母从台湾来陪她。在山坡的路上三毛看见年迈的父母拿着一束黄花缓缓走向墓园。他们固执地一定要步行,不让三毛用车子送。三毛就那么怔怔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哀伤,那么明显地压垮了他们的两肩,那么沉重地拖住了他们的步伐。”她的心瞬时充满一种忧伤痛心的震撼。父母为子女的操心竟是一辈子的,这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止。
这篇文章看得我热泪盈眶。之后我进一步觉得,父母的背影,似乎总能刹那间触碰子女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继而鼻子一酸,恍然大悟到自己是多么不孝和自私。在那一瞬间,曾经因成年而逐渐远离的和父母间的纽带,瞬间突然拉近。朱自清的《背影》看罢也有同样的效果。看他父亲为了给他买橘子,肥胖身躯费力爬上对面月台的样子,朱自清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的眼泪也同样。因为我也想到了有一次不经意看见的母亲背影。
我大概每隔几年,都会重读一遍三毛的作品,和《红楼梦》一样。每一次,我都读出了不同的层次、态度、想法、感悟。她作品的脉络,是有纵向自我体系的,并且看似简单朴实的文字背后,颇有深意。我认为这才算中文的最高境界:不是看不懂的文字才是好的、高深的、有文化的。当文字作为传媒载体失去了传播的效应,那么一切又有何意义?文字或阅读是一件极私人口味的事,谁规定被看懂的文字就是浅薄呢?我认为一些极简文字方是真正大师之心。
《万水千山走遍》是她在荷西去世后写的一个集子。看完整本书我发现全书充满了对助手米夏的批判,这让我也不禁嫌弃起米夏来。集子的第一篇《大蜥蜴之夜》,深刻凸显了三毛和别人的不同。在那一场中南美洲的社交盛宴背后,展现了她对俗世俗人的厌恶。但是看完这篇文章,也让我更加怀念她与荷西的爱情。《大蜥蜴之夜》里,约根是追求三毛多年的男子,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他在墨西哥的家“美丽雅致高贵得有若一座博物馆”。三毛坐在约根华贵的车子里,忍不住向车窗外的陌生人“小胡子”高喊:“晚安啊!我的朋友——”
那一刻约根脸上现出“一阵不自在”。我一瞬间知道了为什么多年来三毛没有选择他,也再一次让我明白了三毛为什么会选择荷西。只有跟荷西在一起,她才是真正“做自己”,而荷西,也是唯一接受她全部,并爱她全部的男人。这种感情、理解以及接受,在人的一生中并不是那么容易遇到。我经常看见厮守在一起的男女喜欢互相改变彼此。但如果这样,一切就不是真爱。如果他(她)真的爱你,他(她)就不会觉得你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果然,三毛在《大蜥蜴之夜》中写,“这种令约根痛恨的行径”偏偏是她最爱做的。那时的三毛,正如她自己在书中所说,已是“大梦初醒之人”,觉得“荣华富贵犹如春梦”。生命中那个阶段,约根对物质的追求和讲究,在三毛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她自己也知道,约根对她的感情不过是“收藏家的贪心”,三毛对于他不过是另一件有名气的收藏品。
回过头来,看三毛的第一部作品、成名作《撒哈拉的故事》,发现那是一种刚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充分享受它并且丝毫不掩饰快乐、想分享给全世界的感觉。在这部作品里,三毛几乎掩藏了她性格中所有的阴暗面,呈现在读者面前的都是乐观、美好、热情、温暖。这些气质当然不是伪装,实是因为那时她确实是快乐的。那时的她,同荷西一起在沙漠中过着一种神仙眷侣般的生活,是“仍未受到伤害的”。
她的较后期作品集《梦里花落知多少》,收了一篇《克里斯》。在这篇文章里,三毛则是温暖、赤忱,饱含“大爱”,是天底下最无私、干净的一个灵魂。读她的文字,你会感觉,这种情愫不是可以装出来的,因为文字是最暴露人心的东西。所以每每读三毛的文字都会让我极度汗颜。我估计永远做不到她那么无私、温暖、在乎他人,拥有一颗悲悯的心。
曾经有段时间一度有人质疑三毛笔下的文字不是真实的,这让人再次感到人类嫉妒心之盛。三毛的作品虽然属于“非虚构类”,但读她作品时却总能读到很多故事。正因为那些故事太美太好,所以有一些嫉妒之徒会说那是她杜撰出来的。甚至有人说荷西根本不存在。这些论调足以让人对人性再一次感到失望:居心,原来可以那么叵测;葡萄,原来吃不到后居然是那么酸。
三毛在《离乡回乡》的最后一句话说:“人如飞鸟,在时空的环境里翱翔。”读毕,我的眼角浮出泪来。这世界上有太多事我们不能如意,有太多机会总是抓不住。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最让人心疼三毛与荷西生死相隔的一篇。这篇里三毛清晰记录了荷西死亡的前后。荷西去世之前的一个时候,有一次三毛与荷西为一件小事吵架。三毛生气地铰了自己的头发——跟林妹妹赌气铰那个香袋是不是一样?然后凌晨5点,荷西回家,看到三毛铰得狗啃一样的头发,忍不住帮她修齐,然后说:“只不过气头上骂了你一句,居然铰头发,要是一日我死了呢——”三毛听到这句话后大恸,然后两人在一身碎发的纠缠中相拥大哭。谁不料,荷西这句话竟然一语成谶。三毛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写了太多令人心痛的预兆。
正因为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所以再读《梦里花落知多少》才会让每个读者那样揪心。就像汤显祖的《牡丹亭》。真正的爱情,是足以让人“生而死,死而生”的。生生死死,方才是真正情痴。爱到极致时,生死又如何呢?“结婚以前,在塞尔维亚已经换过了心。从今以后,你带去的是我的,我带去的是你的。”三毛说。
这样的相濡以沫,变成最后钉棺材那“一阵木头迸裂”的声音,试问三毛又怎能承受?于是最后她还是自己去了。
我刚到异国的时候,曾经暗暗希望自己是三毛那样的性格。那时我刚到曼彻斯特,住在一个精致的花园洋房。但我无时无刻不为自己的局限性痛苦和汗颜。那时我突然明白,原来有一种东西叫“性格”,而那几乎是长久以来不可改变的。这时我方才佩服三毛的勇气。
现在,当我重新翻阅已经泛黄的《三毛全集》时,童年、少年时那些读它的日子不由历历而来。这一刻我突然已经不在乎任何对于阅读的看法。这世界上的作品,本没有什么或“深”或“浅”之分。只要你喜欢,“浅”的也可变成恰到好处的点缀,“深”的也可变成“四两拨千斤”的智慧。那个叫三毛的女人,从她纸上的文字,我感到离她如此之近,触摸到她灵魂的节凸。而作家,或文学,乃至整个人类精神,其实也不过如此而已:寻找一种遥远但精确的人类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