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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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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首次将美育与德智体三育并列为国家教育方针,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于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并且强调“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发布,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该《意见》认为,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
对于美育的认知,我们在教育语境中已经达到临界边缘。就认知而言,我们要进一步探索美育,突破美育实践的约束瓶颈,就要超越教育设定的潜在视域,在更加广泛的一般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跨界探寻。当这样调整思路来审视美育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了蔡元培关于“美育代宗教”的价值依然鲜活。上个世纪之初蔡元培已经认识到,美育的价值并非只是一个教育领域中可以利用的手段问题,甚至,也不仅仅是一个培养什么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文化如何建设和如何发展的问题。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珍视蔡元培的宝贵思想,认识到了美育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更是一个文化问题的价值。从文化层面看美育,才能看清楚美育的价值所在。人,就是文化的化身。美育,就是要塑造文化本身。在认识美、追求美、创造美的过程中,培植信仰、价值观,形成理想的文化生态。
奥地利历史学家米塞斯认为,观念决定历史。社会所具有的观念和认知,就是这个社会的历史发展趋势。已经发生的社会历史,与这段历史中人们的观念、认知密切关联。我相信,当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美育的文化价值,我们的美育实践就会变得越来越厚重而又壮阔,自觉性和创造性就会越来越有丰盈的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