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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转发随笔:可以是生产规模适应科学技术;也可以是科学技术适应生产规模。灌溉可以使用地面水源;也可以使用地下水源。只要有电,水不是问题。担心农民“自耕”会产生两极分化是一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无知的表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早已把这件事说得明明白白。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生与形成有一个最根本关键的、必要的、不可缺少的条件:社会存在大量的、一无所有的、不出卖自己劳动力就无法生存下去的自由劳动者。资本是以雇佣为前提的,没有雇佣,任何的私有财产都无法形成为资本。 当生产发展到有联合需求的时候农民会“自主联合”,记住:我们应当相信群众,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是幼稚可笑的。须知:自耕农不姓资,华西村也不姓社,姓社不姓社剥削奴役是分水岭!(5月6日) |
为什么新中国选择土地集体所有制?【文摘】 新中国成立前后,在全国进行了土地改革,大致实现了平均分配土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这是一种农民家庭所有制。实行土地改革、平均分配土地,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从而提高劳动力再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土地改革还有利于改变社会结构,消除阻碍经济增长的因素。跨国研究也表明,初始土地分配的公平程度和经济增速正相关。 但是,中国并没有停留在土地的家庭所有制,而是比大多数实行土地改革的国家又多走了一步,那就是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实行了合作化。关于中国为什么要搞农业集体化,有一些流行的认识: ——这是追求“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超越阶段的空想,是拔苗助长; ——这是模仿了苏联的集体农庄制度; ——农业是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搞集体化挫伤了农民积极性,影响了农业生产; ——“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获得农民支持,可是一建国就又把农民的土地收走了,是出尔反尔”; 上述这些观点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实际上,中国实行农业集体化,既不是出于意识形态,也不是照搬苏联,而是有明确的现实理由,是根据实现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维持农村长治久安的需要,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从实际出发做出的选择。 对于为什么要搞农业集体化,当时领导人的讲话、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探索都阐述了具体的理由。例如,1964年1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即指出了人民公社制度的三个优势:“第一,有利于发展生产。公社规模大,可以兴办小单位不能兴办的事业,如水利事业;将来通过公共积累的不断扩大,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第二,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保障向共产主义道路前进,避免农村出现两极分化。第三,可以稳定城市市场”。 ( 红色文化网 2016-05-05 作者:江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