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是根据联合国
海洋公约
法(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向设在海牙的国际仲裁庭(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提出仲裁。
说她不完全具备法律判决的效力和约束力,但不能说她没有效力和约束力。具体涉及到具体法律问题,需要国际法律师解释。但我们应该明白她的基本概念和意义就会避免被人利用和偏激。
那么这到底是个神马东西呢? 打个比方说,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和其他国家做买卖,那时做国际贸易的人都知道,和中国签合同都有一条仲裁条款就是发生纠纷由中国贸促会来仲裁,同意我就跟你做,不同意我就不跟你做。跟我玩儿,你就签字就得遵守,你不遵守也不能把你咋样,但总不遵守,就不跟你玩儿了。那么这个海牙仲裁庭就像贸促会一样的仲裁机构,你是签约国你就受这个法管辖,你不签就管不着你。
中国是签约国之一,所以菲律宾可以要求海牙仲裁庭仲裁。
但联合国海洋公约法规定对主权没有仲裁权,所以中国反对是有法律依据的,海牙仲裁庭没有管辖权,对主权裁决是无效的。事实上如果菲律宾对主权发起仲裁的话,海牙仲裁庭就会拒绝。但菲律宾也不是省油的灯,她没有对主权提出仲裁,就是说这个裁决并没说菲律宾拥有主权。菲律宾饶了个圈,她要求对这些南海的”石头“裁决是岛,还是礁,那海牙仲裁庭就说这是我的管辖之内的,这就有了法律基础。那这个判决就是决定这些石块到底属于神马东西,至于主权吗,她不下结论。但这从侧面决定了任何国家没有法律基础把他们作为主权,那么12海里领海就不存在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国的困境。如何走出困境,才是目前要解决的。
中国目前的问题还有,九段线也好十一段线也好,从未有正式官方文件作出具体方位和地理说明,就是说这些线始终是模糊的,这也是不能被国际社会接受的原因之一。我们总说一寸土地也不能丢,可是你自己连这一寸的位置在哪儿都不知道,奢谈丢不丢就可笑了。还是要把这个”寸“地明确定下来再谈才是有理有据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