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与霍建华以后还能公开亲热吗?
文/陆地上的海蛎子
日前关于一份《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被曝出,该通则详细规定了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具体内容,涉及同性恋、婚外情、未成年人早恋等。该通则对于电视剧制作单位和创作者有“指南”作用。在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方面,通则也作出明确规定,“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等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同性恋等。另外,“展示和宣扬不健康的婚恋观和婚恋状态”等内容也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如婚外恋、一夜情等。同时,通则也规定了以下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表现未成年人早恋、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及“人物造型过分夸张怪异,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等。
看到这样的规定相信第一反应是叫个好,因为一直以来我们看到了很多神剧雷剧,有些剧甚至收视率还奇高,非常地令人不解与郁闷,如今出台了这样的规定,还真是错。可是仔细再想想似乎又觉得哪里不对,而网友们对此也是颇有微词,网友大脸猫就这样说道:“西游记造型夸张,红楼梦未成年早恋,小兵张嘎未成年打架斗殴,以后电视上再看见这仨影视剧可以直接举报了。”偶尔评论时事则说:“赶紧出分级制度才是正轨,不要搞歪门邪道,永远打败不了外国电视剧集,电影也没啥进步可言!”而网友超级无敌克林斯更是生气地说:“尼玛,这也禁,那也禁!干脆将电视全部销毁算了!”更有像网友狐狸仔Phoenix嘲讽道:“手撕鬼子,褲襠藏地雷什麼的不是普通犯罪分子能學到的,所以能播吖!”当然,也有很多像网友窝里割嫩草开始担忧起中国影视作品的:“尼玛都什么时代了!!!!!!还这么弄?有什么前途?”
看到这些网友所说的,老海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即便如此,有些该禁的那肯定是要禁的,但似乎这其中又有些禁令让人感觉有点费解,像婚外恋或者同性恋这样的事为何非得写进禁令呢?难道写进去了现实中真就没有了吗?看看如今的娱乐圈,未婚同居的有多少?再看看现实中那些小年轻们在热恋时做过的那些事,难道不是受明星们的影响吗?这难道不比婚外恋影响太大?还就是对同性恋这种现象,老海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一切顺其自然就好。同时老海觉得与其在影视作品禁止这些,倒不如在现实中规范好大家的行为,尤其是娱乐圈中这些明星们的行为,想想这些明星们在现实中一举一动,那才影响颇远。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海想起了范冰冰与李少红的那一吻,虽然这二位不是什么同性恋,但这一吻显然会影响很多人,为何这样的行为不禁止?还有就是大炒的胡歌与霍建华的“爱情”,两个似乎也非常配合,在老海看来影视作品的同性恋,显然没有这种现实中出现的更容易影响未成年人的爱情观,还有就是如今娱乐圈中那些吸毒的,为何会有如此多的瘾君子前赴后继?无非是抓到了罚点钱了事,这些显然比影视作品影响更为恶劣,所以说若要从根上解决,那还是规范好这些艺人们的行为,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太放纵他们,否则一些令人尴尬的事还会时有出现。
不过如今这件事好在不是什么强制性的规定,据了解,该份通则是由两个机构发出——(中广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这两个机构实际上是属于社会机构的行业组织,其发布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也并非广电总局等官方行为,并没有有效的法律行政约束力。其实电视剧的具体审查内容被写进官方文件的就只有《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中的禁令11条,而这11条大多是不能违反宪法等粗放式条文,因此电视剧内容管理的具体标准就落在了各种不会形成文件的领导讲话和相似案例的解读上。此次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行业组织学习领会最新的政策精神而做出的一种规避审查风险的自律行为。即便如此,也是让网友们很不爽,虽然这个出发点也许是好的,可是与其在剧本方面作些神规定,倒不如要求这些艺人在现实中先做出表率,毕竟作为公众人物这些人的言行产生的影响力实在是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