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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阿基诺三世
菲律宾挑起的南海仲裁案本预计月底宣判,中方南海立场已获得30多个国家的力挺。不过,17日有台媒称,因台湾就太平岛地位提交相关证据,宣判时间将会延迟,可能要等到6月甚至7月。(观察者网2016-5-18)
南海仲裁案主要是针对中国政府1947年单方面宣布的九段线,在去年11月24日到30日该案的第2阶段言词辩论中,菲律宾称太平岛是“岩礁”而非“岛屿”,不得享有超过12海里海洋权利。因此引发台北的强烈反弹。从去年12月开始,台湾当局在太平岛动作频频,先后派出高级官员和各类专家登岛,论证太平岛是“岛”不是“礁”。马英九1月底亲自登岛巡视,3月还邀请多家国际知名媒体赴岛考察。近期就太平岛地位又向国际仲裁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台湾方面的努力,给国际社会的总体印象是有理有据有节。
大陆方面虽一再坚称,中国对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但针对即将裁决的南海仲裁案可能面临的不利局前,其紧张与重视程度可说远在台北之上。外交部连日密集发声,部长王毅马不停蹄对各国穿梭访问寻求支持,驻外大使们忙着在海外报纸上撰写文章,南海频繁出动军舰以期形成武力威慑。说是不奉陪,实际上卵足了劲儿。笔者个人的看法,若不是台北提交了相关证据,南海仲裁案的裁决,很可能不会放慢脚步。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方面自然也可以就太平岛向南海仲裁案主张权利,还有南海仲裁案首当其冲的黄岩岛,不是说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吗?想必大陆方面应该有足够的法律证据可以为自己辩护。由此可见,两岸在如何应对南海仲裁案的策略上,台北要比北京略胜一筹。
大陆方面之所以觉得自己提出的不接受、不参与国际仲裁的立场是正确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
一是在南海仲裁案之前,有个《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第四条明确指出“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东盟共同确立的“南海规矩”,包括中菲双方在内的南海各方自然有遵守的义务,但问题是,当当事国双方协商不成,特别是有一方认为另一方已经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该怎么办?《宣言》没有相关条款就此作进一步规范。值得一提的是,菲律宾曾一度控制黄岩岛,2012年菲律宾军舰与中国海监船对峙多天后撤离。
我们民间签协议也都有协商解决争议的相关条款,有的协议即便是亲兄弟也不例外,既然签定了就是有约束力,但协商不成,还不是得向法院起诉?何况《宣言》第四条有“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说明,当当事国双方协商不成,一方认为是因另一方没有遵守上述承诺,所以依据《公约》请求国际法庭裁决,笔者认为,这并没有什么不妥。
二是大陆方面自认为对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的立场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有媒体统计,截至5月13日,共35国支持中国南海立场;或者分为19个国家和一个国际组织。笔者却不以为然。如果是东盟8国支持,还有的一说。地球上有两百多个国家,公开支持只有35个,从某个角度分析,岂不等于承认剩下的是不支持了?而台北就太平岛地位又向国际仲裁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则是公开反对了?
再说这35国多是游说的结果。有的是“一路一带”利益交换,像科摩罗的“科是第一个采用中国数字电视标准的非洲国家,中国青蒿素为科消除疟疾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久中国还将派医疗队赴科开展光明行活动,科对中方真诚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将继续在涉及中国主权等问题上予以坚定支持。科方希充分利用中阿合作论坛和中非合作论坛,加强与中国在各领域合作,更多从共建一带一路中受益。”这国之国之间赤裸裸的买卖行为,与南海仲裁案是否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吗?有的只是客套话,有的则是不希望付诸武力。在笔者看来,既然是不接受、不参与国际仲裁,多说无益,与其到各国撒钱,不如把钱用在黄岩岛填海工程上?
笔者认为,在具体应对南海仲裁案这件事上,至少在目前,两岸还同属一个中国,因此,其出发点的都是好的,都是为了维护祖国的领土完整。但台北做的有针对性,北京明显事半功倍。文/郑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