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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吴法天,雷洋之死到底谁是刽子手?

已有 1411 次阅读2016-5-13 01:04 分享到微信

雷洋之死,舆论哗然,因为死得太不可思议!不少网民在互相传递这样的声音:声援今天的雷洋,就是保护明天的自己。雷洋的母校---中国人民大学不仅有像王泽宇这样有良心的教授站出来发声,在继88级部分校友于5月11日在网上发出“惊悉人大05级同学雷洋5月7日晚的突然死亡,我们无比震惊、悲痛和愤怒。”的声音,5月12日,84级本科生,77、78级部分校友部分校友也加入了公开声明声援雷洋的行列。77级校友公开声明发起人张河说:我们虽然经历了很多事,但正义感在每个人心里都会有。我们之所以能够都在这个这个时候发话,都是出于人最基本的正义感,这个是不会随着人年岁、阅历的增长而消失的。

    可也不乏有人为昌平警方洗地,较为典型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法天。吴于2016年5月12日发表在微博日报上的一篇文章中称,雷洋生前肯定不想让自己以这种方式出名。警方的通告里面用的都是“雷某”,是家属以及雷洋的同学率先在网络上披露他的名字、照片、单位以及家庭信息。雷洋可能至死都不希望谋生人知道这些信息。“人大硕士雷洋”,怎么可能嫖娼呢?“国资委某主任雷洋”倒是有可能,骂死他。现在看来,最初在网上流传的雷洋的同学的求助信,竟几乎每一句都是谎言。事实已经很明朗了,雷洋的同学还在代表雷洋家属向媒体发表声明,指责警方在“混淆视听”。哎,我不知道雷洋泉下有知,是否会同意你们这种做法。上述文字貌似站在雷洋的立场,但细思量,却是冷漠到极致。意思无非是说个人私德比生命重要,雷洋就算是被暴力致死,也应该选择悄无声息地进火葬场。

     值得一提的是,吴法天还是雷洋校友。吴于200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吴在此事件中,不参与人大校友相关声援活动也就罢了,作为法律人,居然和涉事警察穿一条裤子,无视本案中录像设备偏偏巧合坏掉,10分嫖娼时间过于匆忙,打飞机用避孕套不符合常识,雷洋运输中间被换过车等等诸多疑点,说什么“你们说警察无缘无故打死人,警察只能说明是抓嫖以证清白;你们说雷洋不可能嫖娼,警察只能拿避孕套内的精液鉴定和卖淫女的口供证实......” 吴法天到底说的对不对,可以拿新华网的一篇文章比较一下。这篇题为《即便私德不检 生命安全也应受到保护》的文章写道:“在雷某死亡这一事件中,办案警方已经成了当事一方,如果出警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难保证他们发布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网友的话也许可以无视,官方权威媒体的观点,总不会偏袒雷洋一方吧?笔者不知道,作为法律人的吴法天,却无中生有的指责网友“不顾事实一味质疑”,难道你就是这么站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台上“传道授业解惑”的? 

    舆论场上可说经常见到吴法天的身影,从汶川地震捐款被贪,到上海一把大火问责;从723动车车体被埋,到金三角中国船员惨死;,从过期“疫苗案”风波,到魏则西事件......可说吴法天的洗地无处不在。这是5毛的职责,何况吴还是大5毛,这都无可非议;但如果是人,不说应该为学弟雷洋之死维权,闭嘴总可以。置母校声誉于不顾,置师长与校友们的情谊于不惜,对追问雷洋之死正义之举的师长校友们极尽挖苦,在死者亲属的伤口上撒盐,以此向权力献媚,不仅突破了做人底线,简直无情无义无耻!

  从这篇题为《谁在吃雷洋的人血馒头?》的文章,还可以看出吴法天非常无知,不仅题目吸引眼球的“人血馒头”引用鲁迅的《药》,文中的“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也是出自鲁迅笔下。鲁迅写作《药》的背景,是为了纪念辛亥革命烈士秋瑾。主人公夏瑜实指秋瑾。“一株没有叶的树上”,“那乌鸦张开双翅,一挫身,只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这肃杀的气氛,寓意着鲜活生命的戛然而止。绍兴轩亭口(《药》中的古□亭口),年仅三十二岁的秋瑾命丧清政府刽子手的屠刀之下。她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自己尚未冷却的鲜血,竟然沦为华老栓与刽子手交易的物件,沦为治愈痨病的灵丹妙药——人血馒头的药引子。请问吴法天:你引用鲁迅的文章,雷洋之死,到底谁是刽子手?又是谁在吃雷洋的人血馒头?  

     吴法天曾在微博中毛遂自荐当中央巡视组特派员,微服私访。为求早日恩赐冠带荣身,人格可以不要,母校可以出卖,那是你的事,但别弄巧成拙。《谁在吃雷洋的人血馒头?》一文,含沙射影朝庭政治腐败,若真追究起来,还不把你吓得屁滚尿流!文/郑智银


附:

谁在吃雷洋的人血馒头?2016-05-12  

    作者:吴法天  

      雷洋生前肯定不想让自己以这种方式出名。警方的通告里面用的都是“雷某”,是家属以及雷洋的同学率先在网络上披露他的名字、照片、单位以及家庭信息。雷洋可能至死都不希望陌生人知道这些信息。“人大硕士雷洋”,怎么可能嫖娼呢?“国资委某主任雷洋”倒是有可能,骂死他。现在看来,最初在网上流传的雷洋的同学的求助信,竟几乎每一句都是谎言。事实已经很明朗了,雷洋的同学还在代表雷洋家属向媒体发表声明,指责警方在“混淆视听”。哎,我不知道雷洋泉下有知,是否会同意他们这种做法?

        我昨天说过,不对雷洋嫖娼事件做道德评判。正如公知们所说,嫖娼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马丁路德金啊,民国那些名人啊,都嫖过,多大个事儿啊。可是,这是整个事情逻辑的起点,你得首先承认这个事实,而不是昨天还在说人大硕士、新任父亲、爱妻模范肯定不会嫖娼,今天就说嫖娼不丢人,恨不得提倡嫖娼合法化了。昨天否认嫖娼今天就谴责抓嫖,怎么都有理。人性都有阴暗面,有不想被人关注的一些个人隐私,生前至死要掩盖的东西,都在公知们的反复逼问下反而世人皆知了。

      十四年前,武汉理工大学有一位教授,在嫖娼时被抓,宁可跳车也不愿束手待擒,结果猝死了。有人以自己的想象说,这位教授是按摩店老板进贡给警方的“猪仔”,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罚款,从而暗示雷洋是中了圈套。可是,昌平警方执法过程中“一锅端”的做法,不是在彻底铲除卖淫窝点吗?他们针对的是雷洋吗?不是,还有其他几男几女,执法是无差别的,不是选择性的。可是,只有雷洋选择逃跑和抗拒,就像武汉那位教授一样,不想身败名裂。

    段子手们把魏则西之死、陈仲伟之死、雷洋之死放在一起评论,告诉你这个社会有多不安全。可是魏则西本来就身患绝症,陈仲伟遇到的是一个神经病,雷洋是自己在嫖娼被抓时引发猝死,这都具有普遍意义吗?没有人让雷洋在那个时间点,选择走进那家按摩店并且花钱接受性服务吧?其他被抓的男男女女也没有因为卖淫嫖娼被抓选择暴力抗法吧?包括薛蛮子在内,有多少嫖娼被抓的会选择这种激烈的冲突方式?正常人都知道嫖娼违法,愿赌服输,成年人会接受自己行为付出的代价。

     还记得前不久沸沸扬扬的颐和酒店事件吗?肇事者只是一个到处发黄色招嫖卡片的二愣子,错把女房客认作抢生意的卖淫女了。公知们由此对帝都的治安提出严厉评判,要求警方净化和清理这些藏污纳垢的行为。于是,北京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结果,你们又开始质疑抓嫖的正当性了。不打击有错,打击也有错,动辄得咎。如果换成国资委某主任嫖娼,公知们是否会马上转变立场,欢欣鼓舞其嫖娼被抓、逃跑猝死呢?

    我们看到,一些媒体还在不停此以质疑警方的方式,在消费雷洋事件,在吃雷洋的人血馒头。因为这个事件有足够的吸引人的炒作点。他们刚从百度事件中满载而归,马上在陈仲伟事件中看到新的热点,三天后因为炒作雷洋事件早已忘记了魏则西是谁了。旧的热点马上被新的热点覆盖,就像鲁迅说的,“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

     我还悲哀地看到,除了媒体人,因为热点案件出过风头的某些大律师们,也卯足了劲,要从雷洋的人血馒头里分食一块。警方的第二次通报出来后,他们大呼便衣执法违法,睁眼说瞎话地表示雷洋可能“被警察打死”,“不排除栽赃抹黑”,因为雷洋年青健康,所以“排除猝死”。足浴店全体被抓,是警方为了“统一证词,掩盖真相”……大律师眼睛没瞎,我觉得是心瞎了。当年钱云会的人血馒头没有吃饱,脸上的血污还没有擦干净,如今雷洋的人血馒头还要抢着吃。为了自己出名,真的可以不顾当事人利益,可以不顾可怜的孤儿寡母吗?给死者一点颜面,给死者家属一点尊严,放过他们吧。

      我是人大校友,我是一个男人,我也是孩子的父亲,我深知这种事情对于每个家庭而言是悲剧。雷洋的同学和家人,可以在真相未明时要个说法,但在潮水退去时,要接受现实。你们说警察无缘无故打死人,警察只能说明是抓嫖以证清白;你们说雷洋不可能嫖娼,警察只能拿避孕套内的精液鉴定和卖淫女的口供证实;你们说雷洋不是猝死,他们应该也会马上拿出第三方的尸检报告和鉴定结论。不顾事实一味质疑,有时不是对死者家属的权益维护,而是刺向他们的一把把利剑。可不可以,让雷洋灵魂安息,让家人回归平静,让伤害不再继续。

      言尽于此,都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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