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不在声高和理直气壮之辩证关系
引子:有理不在声高,是在一种心平气和对等的关系背景中,才能做到。有理不在声高的意思是说:只要道理在你哪里,与你的嗓门高低没有关系。不用你辩驳,就能够解决问题了。理直:理由正确、充分;气壮:气势旺盛。“理直气壮”指因理由充分而能挺直腰杆说话,形容说话很有道理,底气十足。
2011-06-23 14:42《某某法制报》编辑部的某位编辑给我打来电话,对我在信中反映的问题表示;迟复为歉!稿费一定会寄给我,并对《某某法制报》的“法制声音”栏目的发稿情况作了说明。但是,我对她谈了几点看法;
一、我不是为了稿件费。
二、按照《中国著作权法》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某某法制报》在刊登网络文章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某编辑她表示可以接受我的意见,并且把“法制声音”栏目办得更好……。
其实,有理不在声高,是在一种心平气和对等的关系背景中,才能做到。假如对方明明侵犯了《中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权利”还要强词夺理,那么,笔者也会理直气壮地据理力争!当然,理直气壮地据理力争,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做文章,而是高分贝的辩论,这和有理不在声高,完全是两股道上跑的车。
前几年,我在一所某某市重点中学门口看见一幕——理直气壮和强词夺理的闹剧,门卫正在按动摇控器,学校的移动门正在许许关闭。说是迟、那时快,一辆宝蓝色的小汽车直往学校门口冲进来,保安连声喊叫;停车!停车!只听到移动门碰撞到宝蓝色的小汽车的车门而停下不动,小汽车也停了下来。
保安说:“你找谁”?
宝蓝色的小汽车上的女司机说:“找校长!”
旁边有进出的老师说;“开小汽车的是校长的夫人”。
保安说:“你找校长,我必须向校长通报,得到同意后,你才能进校。为何你不听指挥,硬要往里闯呢”
开小汽车的校长的夫人说:“你没有喊我停车”!
保安说:“校门口有五只监控录像的视频镜头,可以分别从各个角度拍摄到校门口发生的情况,我们可以把录像调出来,看一看,到底是谁在说假话。而且作为校长的夫人,更应当遵守学校的门卫制度,在没有得到门卫的同意之前,而是硬要闯进学校门内,这是一种违纪的行为”。
开小汽车的校长夫人无言以对,只好打手机给她老公……
其实说白了,开小汽车的校长夫人也是某市重点高中特级教师,其身价要远远超出学校看门的保安身份的N倍不止,所以校长夫人和保安,无法在一种心平气和对等的关系中,展开“有理不在声高”的互相信任的对话。
咱们不说小学课本里曾经有过“列宁和卫兵”的对话情节。单说说福建、福州军区司令员——中将皮定均一次坐汽车去福建前线一个连队进行“不打招呼的检查”工作,汽车在一条战备公路的入口,被执勤的哨兵拦下来,陪同司令员视察工作的司机上校军官说,汽车上坐着的是皮司令员去你们连队检查工作,
哨兵说;“我没有接到命令,任何人严禁入内”!
上校军官说“你可以打电话给你们连队领导,让他们给予确认!”
哨兵说;“哨所里是有电话,但是我不能离开哨位一步,等换岗的同志来,我才能请示报告”!
上校军官想硬闯进去,结果给皮司令员制止。一直等到连长来哨所查哨,才把皮司令员给“领进去”。事后,皮司令员要求连长和指导员表扬该哨兵对工作极其认真负责。
我自已遇到一件非常有趣事情,某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官位至少是副部级吧?一次该官员晚上去一家医院探望一位老战友,保安让其停放在医院的收费停车场内,司机二话没说,技术老到的“侧方移位”一次到位。我偶然路过停车场,我就问保安:“这是市委机关管理局的公车 ,为什么让它停放在这里”。
保安说:“我们没有接到院办的通知,任何车辆只能停放在收费停车场内!”事后,我从心底里佩服,医院里的保安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责任性。
还听说一个故事,一次副区长驱车去一所中学检查工作,在学校的大门口,保安坚持门卫原则,小汽车一律不得进校!
副区长坐在驾驶位置上说:“我是区政府的,来学校检查工作”。
保安说:“不要说区政府的的区长,就是市政府的市长坐汽车来,汽车也不能进校门一步,这是学校的规定!”
副区长:“大概你不想做保安了,我明天就让学校辞退你!”
保安说:“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但是你今天休想把汽车开进校门一步!”
副区长气鼓鼓地把汽车掉头,然后就开走了。
第二天,该保安就被学校以目无领导为理由辞退了。
的确,我们《某某法制报》的“法制声音”栏目的执行编辑,在编辑稿件时,能否多想想《中国著作权法》的有关法律的规定,这样原创作者也就不会为维权而感到愤愤不平了……。
某某市重点中学的校长夫人,你可以不把你老公放在眼里,但是你却要绝对服从——你老公手下的保安令行禁止的指挥。你开汽车可以目中无人,但是千万不可小看保安手中有限的权力,进校见校长,要通报,还须填写会客单,这是一个公民应当懂得的基本道理!
某某副厅级的副区长,你可以辞退——坚持门卫规章制度的学校保安,但是你的城府也不过是“衙内”的水平,“我的话就是国法”!其实说白了:如果他是无知,那么我们可以原谅他,毕竟他是因为无知。但是如果无知到“不要脸”的程度,那就是一种人性的堕落了。这些人我们没有必要和他辩,和他辩也是很可笑的。
所以有理不在声高,要看心平气和对等的关系背景,理直气壮要看——是和什么人物对话,否则,其结局往往就是一场悲剧的刚刚开始……。(文:夏金根/笔名:六盘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