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重发】无锡奥林匹克违章建筑后台老板是谁?
【六盘水评论】无锡奥林匹克违章建筑后台老板是谁?
2013年4月27日,凤凰网论坛原创写手宋祥平根据江苏无锡惠山区奥林匹克小区业主的反映,公开报道了“无锡惠山惊现最牛违建别墅 城管羞答答一年难执法”一文。笔者于2013年5月5日下午,实地走访了无锡惠山区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的违章建筑。从当地的的实际情况来看,奥林匹克小区违章建筑的现象存在着攀比、看样,无人管的现象比较严重!
走进无锡惠山区奥林匹克花园小区,除了满目绿化搞的不错外,这一排排的连体别墅和一般的居住小区,并无多大区别,除了面积比较大以外,和一类城市相比较,300万的毛坯房销售价格和上海三房二厅二卫的二手房差不了多少价!尽管已经交付入住一年有余,并没有看到有住家进驻,只有看到有的房子主人在进行房屋的改造和施工。
无锡惠山区奥林匹克花园小区里的所谓连体别墅,在设计上存在着某种缺陷,为住家进行违章搭建埋下了隐患。比如按国际或国内连体别墅通行标准,是每二户人家左右分门进出为一栋楼,中间以过道或绿化带隔离开来。然而,无锡惠山区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最大限度地挖掘土地的使用面积,竟然非常罕见的造起了一长排、一长排的连体别墅。每户人家的中间隔离,在前面,它用一个门洞和类似过街楼的平台形式来链接两户人家的墙体。在后面,它却是每户主人通向后花园的一个缓冲地带!
从无锡惠山区奥林匹克花园372号的前门所看,这户人家已经把门洞上方的平台违建搭成一间房间。从372号的后门所看,这户人家已经把两户人家中间隔离缓冲地带完全占为已有,并且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违章搭建成一栋三层楼高的房子。如此,违章搭建,势必会造成隔壁人家——奥林匹克花园371号住家的空间使用权!因为在371号朝西面的外墙上,还有二扇窗户不能完全打开,还有二只排气孔,无法通畅地排气!假如,371号朝西面的外墙,下雨天向内墙渗水,如何维修呢?奥林匹克花园372号已经把近3米左右的中间隔离缓冲地带,违建搭建后仅仅留下20公分的空间距离,如此狭小空间里如何进行维修作业呢……?
然而,当奥林匹克花园372号早在2012年4月5号已经开始违章建造,奥林匹克花园371号业主向372号业主交涉,对方不理,说有本事你去找物业!4月6号奥林匹克花园371号业主,多次去找了物业郑经理,当时郑经理给372的业主打了个电话,对方竟然回答说:“我地盘我作主”!好一个你的地盘你作主?!尽管中间隔离缓冲地带的地面走道,是属于奥林匹克花园372号所有,但是,地面走道上面的空间距离,却是两户人家共享的空间!我们知道,所谓别墅,它有一个私密的空间距离和防火和防盗的安全功能。现在两户人家距离如此之近,这和过去的公租房有何区别呢?!
奥林匹克花园372号业主的“我地盘我作主”,但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你不能以邻为壑,只图自己一方的利益,把困难或祸害转嫁给别人,从而剥夺奥林匹克花园371号业主的有窗不能开,有光不能采的困难境地!令人感到气愤的是,奥林匹克花园371号业主在2012年4月20日正式向无锡市惠山开发区城管大队递交书面投诉文件,要求无锡市惠山开发区城管大队运用执法权,迫使奥林匹克花园372号业主拆除违章建筑,恢复房屋原来的结构。但是,无锡市惠山开发区城管大队既不向奥林匹克花园371号业主回答处理意见,更没有合理运用执法权,拆除奥林匹克花园372号业主的违章建筑。这行政不作为的直接后果,不能不使我们想问一声:无锡惠山区奥林匹克违章建筑——奥林匹克花园372号业主的后台老板是谁……?!
按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行政主体的职权来自法律授权、行政主体只能严格按法律规定来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既不能放弃义务也不能放弃权力。行政不作为实际上是权力与责任脱节的表现,是行政主体以权力为掩护来消极规避义务。那么,无锡惠山开发区城管面对公民对违章建筑递交的投诉信件,采取的又是何种态度和作为呢?
一年的时间还没有处理好这件违章建筑的事情,那么,按行政不作为的司法解释,面对公民的书面投诉和要求拆除违章建筑的申请报告,无锡惠山区开发区城管大队其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式在于——不予答复、拖延履行、拒绝履行!是权力与责任的脱节!行政主体以权力为掩护来消极规避义务!!无锡最牛违章建筑,是无锡惠山区开发区城管大队不敢行政作为?还是拒绝履行权力与责任的义务呢?
如此看来,奥林匹克花园371号的业主,只有被迫拿起法律为武器,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奥林匹克花园372号业主按《民法通则》的规定,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恢复房屋原来结构!还要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无锡惠山开发区城管大队行政不作为——并要求赔偿人民币一元的诉讼!俗话说得好,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六盘水坚信:正义必定会战胜邪恶! (文:文化评论网副总编辑夏金根/笔名:六盘水评论/微信公众号:cocoxo195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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