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评论】长沙拆迁乱象——儿媳离婚嫁公公?
儿媳离婚后嫁给公公,舅母和外甥结婚……。如此有悖伦理的婚姻,就发生在长沙市开福区,且不止这么一起。1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纪委一位女性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记者证实,此前一天由《长沙晚报》刊发的“女子离婚后与前公公结婚、舅母嫁给外甥”等浏阳河街道拆迁片区发生的怪像属实。日前,长沙开福区纪委披露了该区40多户家庭涉嫌非正常离结婚套取拆迁补偿款的事实。(2018-01-19 封面新闻记者:刁明康 长沙摄影报道)
为了套取拆迁补偿款,儿子离婚再找人假结婚,儿媳离婚后嫁给公公,这种案例全国各地都有报道。有些律师提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虚构婚姻事实从而骗取拆迁补偿安置款等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是以“钻法律漏洞”为目的的假婚姻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上,法律界存在不同的争论。人们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选择“趋利避害”;而拆迁补偿款的制度设计上的疏漏为这种行为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性。实际上,“钻法律空子”、“利用规则漏洞”行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法行为。因此,以假离婚和假结婚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违刑事诉讼的“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
既然假离婚和假结婚套取拆迁补偿款,在制度上和操作上很难甄别诈骗罪的犯罪的事实,从而难以得到限制,就更需要政府在拆迁补偿款的政策制度设计时思考其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在确定动迁时,冻结动迁地区的户口迁入,结婚二年以上者同时户口在动迁地区内,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这样就可以避免突击假离婚和假结婚潮了……。
假离婚和假结婚这是一把双刃的剑,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办理假离婚,拥有房产的一方在复婚时不同意变更房产登记的话,另一方就只能吃哑巴亏。假结婚时除了要付给对方一笔补偿款以外,还得承担假结婚的另外一方突然变卦不愿意离婚的风险!这已经有过报道了,最后女方忍无可忍只能起诉法院,向法官认错,要求解除假结婚的婚约。
在所在地区房屋动迁时,某些党员干部浑水摸鱼参与获利——据《长沙晚报》的报道,浏阳河街道某社区书记苏某隐瞒其已经离婚的事实,凭借已经作废的结婚证明违规享受了拆迁安置,目前苏某已被立案调查;某街道征拆部门两名工作人员受人之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被拆迁户进行分户,已经被严肃问责。
长沙拆迁的乱象——儿媳离婚后嫁给公公,舅母和外甥结婚,这种现象说明了大规模的离婚和结婚是一种利益诱惑的投机行为,也成为了一部分人群的选择,目的是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从理论上来说,这是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规则的严密性不足,以及拆迁补偿监督管理形同虚设。无论是契约,还是拆迁补偿款的游戏规则,都需要建立在严密性基础上,要尽可能排除诱发道德风险存在的空间!在我们的社会里,一纸结婚的承诺是相当不靠谱的,它只具有道德的约束力,而无法律拘束力。(文:夏金根/笔名:六盘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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