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评论】工人烧炭取暖被拘是执法过当还是民生温度不够?
日前,忻州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大气污染巡查组在夜间巡查时,发现锦兴园小区建筑工地地桩处、过道处燃起三处燃煤明火,有工人加班施工。对此,环安支队民警联合忻府区公安局民警进入工地,下到十几米深的地桩工地,一组人员对明火进行了浇水扑灭,一组人员对工地人员进行了了解,并将相关人员依法传唤至属地派出所进行询问。最终确认锦兴园建筑工地工人王某伟为夜间取暖,在室外多处燃烧煤炭明火,散发的烟霾中含有高浓度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对大气形成了污染。 王某的行为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有关规定,被忻府区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5日决定。(2017年11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北方的冬天,天寒地冻,夜班建筑工人露天作业,工人烧炭取暖也是一种民间习惯和人之常情。燃煤会产生高浓度二氧化硫,污染空气,这是常识。《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城区开展燃煤污染综合整治的通告》规定,禁煤区禁止任何单位、工商经营户和居民个户燃用散煤、焦炭、型煤等煤炭燃料及其制品。所以,工人户外燃煤取暖,确已违规。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理,值得商榷!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七种行政处罚方式,在行政拘留的选择项之前,还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等。夜班工人烧煤炭的主要目的就是取暖,其并没有故意污染大气的主观恶性原因,夜班工人其潜意识中并没有认识到对环境的污染有多么严重。对于这种不是故意污染大气的普通的违法行为,应该予以遵循教育为主、制止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经教育后拒不纠正或多次违反,屡教不改者,处以行政拘留才是名正言顺!
其实说白了,路边烤羊肉串到是真正的污染环境空气,羊肉脂肪在烘烤时散发出来的油烟,人们熟知的一种叫“苯并芘”,在熏烤肉类制品时,这种物质会大量产生,是对人体身体有害的,但是却没有一家行政执法部门去管一管呢?我们不妨看一看媒体发出的声音!
2017年11月30日《新京报》新吾媒体人发表评论说:“夜晚还在户外建筑工地施工的人,一般都是最底层的劳动者。他们连夜施工,也不过是为了生计。环保当然重要,对勤勉工作的劳动者,也应该体现一定的温度,而非一定是冷冰冰的行拘。”
2017年12月01日《燕赵晚报》李晓亮发表文章认为:但从过万跟帖的调侃来看,民众显然不买账,纷纷打趣这是“年度最佳执法”:那是不是抽烟、烧烤、过生日点蜡烛、室外放屁都算污染,都是违法了?这里的民意也很明显,就说山西吧,各种污染罪责凭什么要寒夜工地上几个烧炭取暖的工友首当其冲买单受罚呢?你没准怀疑,这是专捡软柿子捏的罚单,会不会也是一种“高级黑”?以这个极端案例吸引舆论注意,能引来真正环保执法风暴吗?这或许是最大善意的揣测:也许是不敢对真正的污染大户亮剑,迫于年终考评,于是对几个不开眼的倒霉蛋开出了罚单。
2017-12-01华商报(西安)发表文章说:“工人因燃烧煤炭取暖被行政拘留,在全国恐怕也为数不多。不问原因、不考虑居民生活习惯而武断地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点执法过当。”
2017-12-01《长江网》张立发表文章说:“大气污染防治,处罚不是目的,一罚了之也难起到大气污染防治作用。在处理好生产、发展、生活之间的关系中,逐步实现清洁生产,消灭大气污染源,满足民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有赖于相关执法者多些民生情怀,让执法保有点民生温度才行。”(文:文化评论网副总编辑夏金根/笔名:六盘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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