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评论】文明礼让斑马线 应该不应该成为新闻?
上周六,网友“遥望的心”在萧内网上发帖,称在萧山市心路上,看到一大队特警给老人斑马线让行,暖爆了。“遥望的心”在网帖里写,今天在市心路潘水路口,看到一大拨特警,排着方队,给几名行人斑马线让行。虽然斑马线让行很常见,但这么大的一个车队给行人让行,感觉还是很震撼的,可惜的是,看完整个过程才反应过来,应该拍个照片!昨天,萧山公安官方微信号发送了一段52秒的监控视频,还原了网帖中的一幕。(2017-10-23《都市快报》记者 葛亚琪 通讯员 杨勇)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近年来笔者已经去过十次以上了,萧山区过去是一个省管县级市,它的GDP在整个浙江省和全国来看,都是名列前茅的,反映在城市建设道路规划人性化的设计,可以说作为直辖市的上海,也没有他们做的好,这是值得全国县级市的各级领导前来萧山参观访问和学习。
我们知道上海闻名世界的南京路分南京东路和南京西路,萧山区的市心路同样分市心北、中、南路,昨天报道的故事发生在市心南路,潘水路口的“潘水南苑”大门口不远的斑马线上,从视频上可以看到前方市心南路的南秀路口红灯,潘水路口的斑马线上有红绿灯指示行人通行,车辆停止通行。各位朋友可以通过百度地图2016/05/23 实地拍摄的地面全景图上,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看到;萧山区交管局在每一条主干道——都在斑马线上设立了红绿灯!从图片左上方,也可以看到黑色的红绿灯的外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
我们知道特种车辆在不拉响警笛、不执行任务的情况下和普通民用车辆毫无差别,都应该遵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问题是:行人根据斑马线上红绿灯指示行人通行,特警摩托车根据斑马线上红绿灯指示停车,一切都按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行使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什么到了“遥望的心”在网帖里就变成“警民鱼水情”呢——“今天在市心路潘水路口,看到一大拨特警,排着方队,给几名行人斑马线让行。虽然斑马线让行很常见,但这么大的一个车队给行人让行,感觉还是很震撼的,可惜的是,看完整个过程才反应过来,应该拍个照片。”
笔者希望萧山区的有关部门的领导去现场看一看,究竟是市心南路潘水路口斑马线上的红绿灯损坏无人修理,还是市心南路潘水路口斑马线上的红绿灯完好如初呢……?就是退一万步,萧山警用车辆文明礼让斑马线,不过是杭州的城市标签,普通市民驾车也应该做到的。文明礼让斑马线在国外更是司空见惯的行为准则之一,然而到了杭州萧山区反而成了正能量的故事呢……?(文:文化评论网副总编辑夏金根/笔名:六盘水评论/微信公众号:cocoxo195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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