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重发;13评谁在“炫富”的大海中裸泳……?
【原创非首发】是谁在“郭美美炫富”的大海中裸泳……?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28日报道,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28日下午在新闻通气会上说,“现在我们无法自证清白,所以我们报案,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审查清楚这件事情。”(2011-06-29新华每日电讯4版 )
今天各大论坛“炫富事件”的贴子,已经不多见了!笔者感到纳闷的是,新华社还在发此类讨论话题,平常热闹非凡的论坛网络舆论却与官方报道——背道而驰!“炫富事件”只不过是刚刚由公安部门立案侦察,还没有进入到法院审理的司法程序,网络舆论根本无法对司法程序“见缝插针”!网络舆论反而能给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新线索和新思维。
中国的开国领袖——毛泽东说:“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那么是谁感到“炫富事件”而惶恐不安呢?那么是谁感到“炫富事件”会引火烧身呢?!那么又是谁在“炫富事件”的大海中裸泳呢……?!
昨天临晨,当郭美美现身首都机场,并被十余家媒体围攻时,“郭美美炫富”的网络事件在现场中被推向了高潮。从6月21日,郭美美首次在微博中炫富,到前天,一天连发3条道歉微博,7天来,一个20岁的年轻女子,不仅在网络上引爆关注热潮,而且让央视及人民日报,也将视线对准了她……(2011-06-28 扬字晚报 A19 中国新闻版)
在如今的中国社会中,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现象,但是“郭美美炫富”的网络事件,已经深深的触痛了人们的“仇富心理”,从网友们穷追不舍一定要深挖出“郭美美炫富”的背后的财富链!一个20岁的年轻女子,仅仅用“愚昧无知行为”来为自已辩护,显得是那么的苍白和无力。
被郭美美删除的第一次道歉微博中透露出:“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生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这条露馅的微博,告诉我们——红十字会还有用募集物资非法盈利的模式。
被郭美美删除的第二次道歉微博中透露出:“红十字商会是商业性质,是商业经营类公司。我从来没有想过炫富,每个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只是恰巧我的生活是这样。”郭美美是否进行过炫富,社会舆论自然会给出公论!我们则是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公司,能够一手遮天,竟然可以轻而易举地申请到“红十字”作为注册商标品牌呢……??
郭美美的第三次道歉微博中开始说;“我和红十字没有任何关系”,“红十字商会是表妹改的”,“我杜撰了这个身份”。尽管郭美美的三次道歉微博,文不对题、避重就轻、大打“深表歉意、鞠躬道歉”等诚恳、可怜兮兮的语气,但是从这些刻意网罗出来的词语背后,却把其不干不净的财富链隐蔽的“天衣无缝”!!
无论是新华社的最先报道“郭美美炫富”的网络事件,还是央视新闻频道《24小时》栏目,对“郭美美”的身份表示质疑,还是人民日报——破天荒引用网友的话“郭美美”的身世没查清楚,没心思上班……”。还是央广“中国之声”6月27日《新闻晚高峰》报道;“郭美美事件”层层迷雾中,众多焦点指向了商业系统的红十字会!
中央各大媒体持续关注“郭美美炫富”事件——公众的善心“伤不起”啊!但是作为当事人的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都在忙着发表声明,一再表示自己这里“从来就没有一个叫郭美美的人”。但是,声明毕竟不如自证清白的证明来的光明磊落!
我们不反对富有,但是,我们反对的是财富来源——不清不白、不干不净。拿着来路不正或来历不明的财富去炫耀,好比在财富的大海里游泳,只有等到潮水退去的时候,我们才能看清是谁在海水中裸泳!!
其实说白了,中国红十会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假如中国红十会真的是——纯洁无暇的话,完全可以有信心和决心,以“郭美美虚构事实、诽谤中国红十会”,直接向法院起诉,让原、被告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口枪舌剑公开辩论,让央视通过卫星向全世界的观众直播!
这不是能证明;我国的司法是公正和公平!
这不是能证明;中国的红十会是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是纯洁无暇的!!
这不是能证明;我们是实行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国家吗!!!
老话说的好:篱笆扎扎紧,野狗钻不进!中国红十字和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要想自证清白,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郭美美炫富”事件,搞的清清楚楚,把在“郭美美炫富”海中裸泳者,揪出来、彻底嚗光在光天化日之下!(作者:六盘水评论/恭请读者加入微信公众号:cocoxo1954ok,以水滴石穿的赤诚, 隐显出喜怒笑骂、五彩缤纷的文章奉献给您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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