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评论】14名干部被问责,屁股不能当脑袋!钱呢?
广东肇庆3亿元修复国道数月后“打回原形”,公路局局长道歉 广东肇庆纪委官网肇庆清风网5月3日消息,今年初,第14期《市民问政》节目曝光国道321线改造(养护)示范工程肇庆段施工质量监管不严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日前,工程质量检查和市、县两级公路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调查已完成,14名干部被问责,施工、监理单位均被罚款并被信用扣分。 12名干部被处分、2人被诫勉谈话(2016-05-04 来源:澎湃新闻网)
一位编辑朋友希望我来为这件事写一个评论,我说您应该请同济大学的教授来写文章比我有用啊!其实说白了,让道路工程系的教授来写这种评论,是不太可能滴!作为一个外行的网络评论员,对这种“道路工程”质量事故,应该说一看图片,便知原因出在那里呢?广东肇庆3亿元修复国道是属与[精准扶贫]式的财政施工拨款。一分一厘都没有多余的钱。
有一首元代的诗词成了今天的成语典故——《醉太平·讥贪小利者》“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钱没有剩余的,这批人士也有办法施工,这就是偷工减料了!懂行的人都知道,修复路面应该是用“自动工程扒路机”把公路表面的沥青,扒掉最少5至10公分,这样重新铺上去的沥青才能抓得住地面和经久耐用。
现在这些“老先生”们容许和默认——承包商的各个施工集团公司直接在破损的路面上浇沥青,这样的公路修复养护成了摆样子,在每天上千辆载重汽车的行驶之下,这公路路面不原型毕露吗?问题是——偷工减料、“少快多省”、扣克下来的N千万元钱进了多少名“老先生”的腰包里呢?这才是关键的问题!
为什么不去把工程款追赃出来呢?从理论上来说,偷工减料、扣克工程款——是属于贪污的刑事犯罪!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这里面还有一个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 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官官相护的屁股”来当脑袋使用了!所谓的问责也和“偷工减料”道路施工一样是装门面和摆样子的!你说他们没有拿到一分钱好处吗?这14名干部只要有一名是清正廉洁、两袖清风的好干部,这个“3亿元修复国道数月后“打回原形””的新闻必然会改写了。只要有一个环节的、有社会公德良心的[帝国良民]坚持按图纸标准施工,这批“老先生”们,谁也休想——“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了……!
我们来看看吧——肇庆市公路局该局局长林秋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廖镜洪、总工程师薛林炬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养护科科长伍家奇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四会市公路局局长华卫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总工程师李国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养护基建股副股长、项目工程部经理伍泮章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马房养护站助理工程师罗江均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德庆县公路局局长李渭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罗丝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刘灼荣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养护基建股股长、项目工程部经理刘永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现在我们知道了,14名干部被问责,二年以后什么事情也没有了!我们想请问:这偷工减料,“少快多省”下来的N千万元钱,是被这些“老先生”们天天喝酒喝光了?还是请客送礼了?还是偷偷地作为私房钱带回家里藏起来了呢?为何新闻报道仅仅是说:对工程承包商的各个施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罚款和信用评价扣分,警告或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并责令无偿返工呢……。(作者:文化评论网副总编辑夏金根/笔名:六盘水评论/微信公众号:cocoxo195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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