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评论】决不能肆无忌惮地放任通奸行为!
据《南京晨报》报道,带着情人在野外苟合,结果事情刚结束,男子就倒地身亡。日前,南京高淳县发生一起离奇案件。当事女子在接受相关调查时坦承“他当时太猛了”。据了解,这名女子今年33岁,死亡的男子跟她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男子是她单位的同事,今年43岁。当天晚上,他们一起下班后,该男子骑摩托车送女子回家。两人一路有说有笑,经过一家砖瓦厂的时候,两个人看四下无人就在野外“激战”起来。当完事以后,两人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准备回家。男子突然捂住胸口说自己感觉不对,然后就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来源:《南京晨报》)
天当被子,地当床,这种通奸行为,人们一般称之为野合。我们姑且不去讨论男子兴奋过度,乐极生悲——猝死是急性心肌梗死,还是脑血管意外。单单从男子与情人野外苟合后暴亡,这条社会新闻来看问题,婚外情爱,是导致无数家庭夫妻关系被破坏,离婚案剧高不下的罪魁祸首之一!
然而,两情相悦,你情我爱的通奸关系,只能进行道德范畴的谴责以外,法无明文规定,对此无可奈何。当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连续九年建议“卖淫合法化”的提案,再次引发人权与道德舆论的争议和碰撞。那么小小的、微不足道的通奸行为,只能是小巫见大巫!更没有那一个全国人大代表还是全国政协委员把通奸行为作为触犯刑法和婚姻法的提案,而向二会提出修订刑法和婚姻法!
诚然,“卖淫合法化”的提案,是出与对卖淫妇女统一管理和卫生保健等艾滋病的防范。但是“卖淫合法化”,是撕下了我们社会的最后一块遮羞布!“卖淫合法化”等于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分水岭、试金石!“卖淫合法化”等于是打翻了潘多拉魔盒,放出来的魔鬼,再也无法收回去,就象扫黄,虽然不能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但是,事实情况——卖淫嫖娼是屡禁不止!!
木子宏志先生有一句名言:“ 如果说包二奶算是养活一头奶牛随时供自己享受的话,那么嫖娼应该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卖牛奶的了。与包二奶比,嫖娼的确是件“物美价廉”的事,且永远保持新鲜”。所以,“卖淫合法化”是挑战中国文明社会的道德范畴的底线!从目前阶段来看“卖淫合法化”,所提出来的建议,是非常不合时宜!!
假如卖淫不能合法化,那么通奸行为,也应当不能理所当然地合法化!更加不能肆无忌惮地放任通奸行为!(作者:文化评论网副总编辑夏金根/笔名:六盘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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