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转自一位房东的宝贵经验,谨向这位同胞致敬同时希望所有华人房东保护好自己,作为新移民我们要特别谨慎。
一個提示:要短期出租房給團體,要注意。如果是family house, 必須租給家庭family, 不能分房間出租. 即使是公寓大樓,每個單位也只能租給家庭family, 不能一個單位分租給不相干的人。否則這會成為rooming house. Rooming house 係屬旅舘的管理法規,必須另申請許可。把房子臨時租給參展團體係屬旅舘行為,要小心。這兒與紐約不同。
有位同胞曽為了這上過法庭,差點坐牢(10 days in jail). 後因初犯,且把責任推給房客,才得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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