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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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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新,女,1930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天津人。父张玉藻,母郝玉芝。其夫曾真,其女曾林林,其子曾彤彤。目前,张志新两个妹妹和两个女儿均定居美国。
张志新——有网民这样评价她的长相:一头黑色瀑布般秀美的头发,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一个丰润而紧抿的嘴唇,一张充满青春气息的脸庞……无论是谁,都可以从这张老照片上读出美丽二字和五十年代少女所特有的纯真朴实。
1930年12月5日,张志新出生于天津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少年时代家境优渥。她们的父亲张玉藻,有很高的音乐素养,是大学音乐教师。母亲郝玉芝曾就读于济南女子师范学校,也从事过教育工作。张氏三姐妹是大姐志新、二妹志惠、三妹志勤。张氏三姐妹都会拉小提琴,在天津音乐界曾是颇有名气的三朵花。张志新和妹妹常随父亲出演音乐会,每次都少不了她们的弦乐重奏。父亲张玉藻,据说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是不是国民党党员不太清楚。但他带领张志新和妹妹参加过蒋介石当选总统的庆祝活动,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吧。
天津刚解放时,张志新思想还很幼稚,对共产党还不甚了解,对国民党还心存幻想。有个材料提到,看到很多同学上街游行,欢迎共产党,欢迎解放军。张志新曾经冷冷说,这些同学太盲目了。
1950年7月,张志新在天津女一中高中毕业了,她又开始活跃了起来。那年夏天市郊发生水灾,她参加了市里为此募捐举办的音乐舞蹈会。暑假又随父亲到解放军205师火线剧社,参加演出半个月,然后被保送到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在天津,漂亮活泼的张志新,成为多名教师和同学追逐的对象。情窦初开的张志新,禁不住花言巧语的诱惑,上当受骗偷尝了苦涩的禁果。
1952年,张志新(右)在人民大学排演蒙古族舞蹈《希望》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张志新“投笔从戎”,踊跃报名参加志愿军,学校批准她的要求,并送其到河北军事干部学校学习。1951年1月,被军事干部学校派往中国人民大学学习“部队急需”的俄语。 人民大学前身为延安公学,建国初号称“超级党校”,地位甚至胜过北大清华。50年代初的俄语地位相当于今天的英语,而且由于教育还不普及的关系,就紧俏这一点来说,俄语比今天的英语还大有过之。在北京,才貌双全的张志新,再次成为年轻小伙们追逐的热点对象。
195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了一年半以后,张志新身为一名志愿军“保送生”,部队“急需”的“俄语翻译”人才,却被“提前毕业,留校工作”,幸运地分配到该校俄语系资料室了。那时,朝鲜战争还正打的如火如荼,张志新不仅已经在千百里外的人民大学“留校工作”了,而且还和时任人民大学哲学系团委书记的曾真“从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1955年国庆,张志新和曾真在人民大学内正式结婚。
张志新和丈夫曾真
1955年12月,张志新参加中国共产党。此时的张志新,可以说是事业上“春风得意马蹄疾”,平步青云,一帆风顺。生活上为人妻为人母,做个贤妻良母,也应该是幸福美满的。 “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借工作的便利,风韵犹存的张志新和多名男士关系暧昧。捕风捉影,风言风语,甚至谣言四起。无风不起浪,张志新的丈夫曾真也自然隐约知道了一点内情。顾及颜面,主动要求调离北京。
1957年,两人一同调赴沈阳,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张志新历任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干事,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教员,中共辽宁省委文化部、宣传部文艺处干事。
张志新育有一子一女。女儿曾林林,1957年出生;儿子曾彤彤,1966年出生。两姐弟间居然差到9岁,这也是很少见的。换了一个环境,张志新本应检点收敛一下,开始新的生活。张志新却旧病重发,在私生活上继续“开放搞活”了。虽然张志新已为人母,却也是风姿绰约的少妇!不仅与京津旧相好藕断丝连,在沈阳又有新发展,有过之而无不及。仅就现在已经披露的一些资料,和张志新有婚外恋的就已经包括了一位“文艺界人士”和一位“党校教员”,网上有个资料甚至指名道姓说有一名军界高官,还有没有别的人那只能是待考。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张志新的偷情生活,自以为天衣无缝,其实早已成为人们街头巷尾、饭前茶余,私下议论的热门话题。
假象诘问:这是张志新一家的合影吗?
有关张志新婚外情的事,正是当年把张志新捧上神坛的那个记者陈禹山[现居美国]曝光的。逃往美国的刘宾雁当年也曾采访过该案,也证实了陈禹山的话。
1979年秋,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在北京追问陈禹山:为什么辽宁有些人说我姐姐张志新有“作风问题”,这是否真的?当时陈禹山对此回避不答。陈禹山当时为什么对此避而未答?如果没有,可以直接否定掉,但他沒有这样做,其中必定有隐情,这个隐情就是真情。其实当时关于张志新的报道中,已有披露张志新写给丈夫和女儿的遗言:“……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犯过的什么错误?为什么十几年对自己的丈夫“没疼没爱” ?她一再说对不起他们,这些话与其说是自己遭罪牵连家庭的意思,不如说是一种夫妻感情上的内疚。但当时张志新已经被某些人指定为揭批文革的英雄人物了。陈禹山觉得说出真情有损英雄的圣女形象,对英雄的私人生活不应过多暴露。
时隔20年,陈禹山在大陆,捞足了宣传张志新好处。定居美国后,陈禹山又想在美国人哪儿从张志新身上捞到一点好处。他回忆说,当时辽宁一些人传言张志新“生活作风”有问题,其实是有依据的,张志新确有“第三者”。陈禹山在调看张志新案卷时见到了张志新本人自白:她确实和当时沈阳一位文艺界人士有婚外恋,并承认“发生关系”五次。整个案卷中,所有指控张志新的“反革命言论罪”,她没有一处承认有错,但是她唯独坦率承认了自己有“婚外恋”。并说是在重看焦裕禄故事之后,良心发现有愧,和焦裕禄相比,她这方面有损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对这一伦理道德过失,她愿坦荡认错。陈说,当时看到这一案卷时,已经采访过张的丈夫曾真,了解到曾真当年体弱多病,可以想见,在夫妻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志新可能是处在一定程度上的性饥渴状态,加上她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陈禹山的话,值得警惕。
而“党校教员”则是已经逃往海外的刘宾雁曾提及的。而且按照刘宾雁的说法,张志新和这位“党校教员”交往很久感情也很深,以至于张志新曾经把他的照片缝在自己的大衣领子里,后来她良心发现告诉丈夫让他代自己取出烧毁。也许是没有经历过那么刻骨铭心的婚外爱情罢,我总觉得这样的做法有些变态。
1968年,文革开始后,张志新的婚外情,还是被人用‘大字报’揭发出来,经调查属实。作为一名党员,即使按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9条规定,进行处罚也是不轻的。条例规定:“进行淫乱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张志新便被下放到盘锦五七干校十二连,随东北局和原省委机关一些所谓问题干部,一起学习劳动。现在司空见惯的“官员包二奶”、“小姐榜大款”,在那个时候,可是了不得的事。问题的公开化,自然会颜面丢尽,羞愧得无地自容。不过还好组织只是当生活作风问题,并没有上升到政治问题。只是住进五七干校学习(就是被现在公知们造谣污蔑的“牛棚”),而不是蹲进牢房。
曾真顶着绿帽子的重压,向张志新提出要办理离婚手续。此后,张志新自愧难当,寻死觅活,自我作践自己。这是张志新自杀前写给丈夫的诀别信:
曾真:
结婚14年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的抚养下一代,对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长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爱护她。叫她不要早婚,妈妈对不起他们。春节好好照顾。过去自己修养不好,打骂过孩子,让她别往心里去!好好学习。锻炼身体。改正“没有坚持精神”的缺点。让她好好照顾小弟弟,不要伤心,要坚强。
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原来为你买东西的那笔钱,是我平时结余的,打算为父母办理丧事用的,如能积起可交我母亲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尽孝!不过不要告诉他们,这会使他们受刺激犯病(你尽可能这两三个月每月给他们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
我没给父母写信。如果沈阳家里没人照看,你可写信去和母亲商量是否把孩子放(天)津!不过我考虑,他们若身体不好,困难会大些。如若可能,还请何姥来照看,工资稍少些可减轻负担!总之担子都是你的了。对孩子要耐心!对不起你。十几年辜负了党的培养!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
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真正的革命事业永远是兴旺的蒸蒸日上的。为盘锦的美好未来欢呼!再次欢呼这个胜利的前途!愿为美好的未来添点出点力。但有没有这种可能,确不是能由我所决定的,革命能否容纳,党和人民决定。怎么定我怎么领。
毛主席万岁!
志新
1969年1月5日晚
曾真与张志新还是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也为曾真和张志新的亲属间结下了怨恨。曾真再也没有结婚,一个人,把两个孩子都拉扯大也不容易。
如今回头再看张志新案,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张志新放下自己生活作风问题不谈,反而大谈特谈起政治问题来。接连口出狂言,大批林彪、江青、周恩来,后来干脆直指毛泽东。谩骂攻击无不用其极,达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面对规劝,反复无常,有人说她不要脸。她回答:“我连命都不要了,我还要脸干什么?”有人甚至认为张志新在当时与其说是什么“追求真理”,倒不如说她是有意 “寻死”。张志新婚外情,断送了亲人的大好前程,更断送了自己大好前程,以至于把自己送进监狱,最后进而送进阴曹地府。
难怪张志新得知她将被判死刑,曾写了一个条,大意是:“我是生活上的大流氓、政治上的娼妓,请求痛改前非,争取从宽处理”。婚外情真是害死人啊!
张志新平反昭雪时,有人提出有张志新生活作风问题,不宜定为英雄。可是,......一个道德缺失者,只顾自己快活一时,撇下儿女,背叛丈夫,肢解家庭。却说自己忧国忧民,视死如归,冒死谏言,几分可信?犹如一个君子台下抱小姐,台上讲反腐,你信吗?
真相揭秘:这是张志新一家四口的合影!
张志新一案,受害最多的恐怕不是张志新,而是他的家人。最令人伤痛的是张志新政治上的平反,却不能抹平偷情恶果,给亲人们之间的伤痕。张志新的娘家人和张志新的丈夫曾真反目成仇,一直有着深深的矛盾。在张志新平反昭雪后,就很突出。当时,有的报刊宣传刊登照片,因此缘故,把曾真抹去。中国青年报内参《青运情况》登过《张志新同志的女儿对张志新宣传报道的意见》。文中说:
这里我只想反映一个问题,就是对我父亲的不公正态度……
去年新华社转发我母亲大量照片时,保留了所有的家属和亲属,还有一些其他同志,惟独抹去了我的父亲。影响所及,全国照办。助长了对我父亲的误解。据传是徵求了我的一个亲属的意见……
我难以理解的是:究竟有多少根据把我父亲从所有照片上抹去?明明是全家四人的照片,为什么偏偏要改成三人?另一张在平反大会后怀念我母亲的的三人像也不能发?我父亲是个党员干部,涉及对他的态度,新华社为什么不去徵求辽宁省委、我父亲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也不听取在“四人帮”的时期真正直接受到迫害和株连的我们的家属(家庭成员)的意见,而只是单单去问家属?……
在我妈妈的冤案平反之后,省委从未否认我父母的夫妻关系,法院撤消了过去的离婚手续。妈妈虽已不能复生,但是,我们全家人都从心里感到,我们四口人从政治上、法律上和感情上重新成为一家人了。这是粉碎“四人帮”的必然结果,也是压在我们心底10年的愿望。而有的人却从他自己的狭隘观点出发,想要人为地再把我们全家人分开,不允许我们彻底消除遭受迫害的痕迹,阻挠党的政策的彻底落实。负责落实党的政策重任的新华社、党报和出版社,却没有站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这使我们不能不感到遗憾……
关于我父亲同我母亲离婚,这是事实,用不着回避。但这决非个人所造成!这种家破人亡的悲剧,是遭受“四人帮”残酷迫害的直接结果,是社会造成的!
张志新的母亲郝玉芝认为这份《意见》是曾真所写,而以林林的名义发表的。她针对这篇文章,写了一份数千字的意见。她写道:
现就我和亲属们了解的与《意见》有关的一些情况加以说明,以正视听。
(一)《意见》称新华社转发志新照片时“惟独抹去了我父亲”、“据传是徵求了我的一个亲属的意见”、“究竟有多少根据把我父亲从所有像片上抹去。”我要说明,不登他的照片是我的意见(儿女们都同意),原因是他“已经徵得志新和组织上的同意离了婚”,登他的照片在法律上是不合适的,况且没有宣传他的必要。在这里我郑重申明:据说他在事后办理了撤消离婚的手续,事先我既不知道,事后我也从来承认过。因为我女儿已经无法表示自己的意见,不能将一方的意志强加于死者。至于法院批准的单方面撤消离婚是否合法,暂不在此述之。
(二)《意见》指责“负有落实党的政策的新华社、党报和出版社,没有站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志新事迹的意义绝不是表现在家庭中,她的光荣是属于党的,属于中国人民的,当然也是属于她个人的。众所周知,党的宣传机构的领导和同志们做了大量调查,冲破阻力,以忘我的精神和对烈士深切敬仰的心情,大规模地宣传了志新的事迹。仅仅由于在一个时期没有登他的照片,《意见》就给党的宣传机构扣上一顶帽子,这究竟是为什么?
郝玉芝写道:
我的外孙林林失去母亲时只有十二岁,以后的十年,活人给她灌输了什么东西呢?《意见》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只不过是通过孩子之手,能怪孩子吗?!我不想伤害孩子对父亲的感情,但面对《意见》我若不将真相说明,难料孩子之手还会做出何等事来……
鉴于《意见》已经广为传播,有些不明真相的刊物冠以《父亲无端受指责,女儿修书鸣不平》之类的标题转发,我要求我的这篇东西也在同样渠道予以披露,以正视听。
这场笔墨“官司”没有连续打下去,但问题与情绪一直困扰着这两个不幸的家庭。张志新的母亲郝玉芝已经去世,曾真、张志勤均已进入暮年。目前,张志新两个女儿均定居美国。他们似乎也很不愿提及自己的母亲是谁,在填写各种表格时不提母亲是烈士,而是一句“幼年丧母”。至今,他们仍受着张志新给他们带来的痛苦,心还在流血。
这是谁的过错?谁的罪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