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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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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欲续述“港、澳游”的一些什么时,一位朋友发到我手机上一条微信,这是社会学家李银河女士写的“论中国人的处女情结”一文。草草通阅一遍后,我在这篇文章的“评论”栏里留下如下的即兴碎语——
首先,本人支持李银河女士至今所发之所有公开的言论!其次——我以为,男女均为人,生当平等之!这种平等观合乎世界之公理!基于此,若一对男女婚姻之始,以一块白布上的红血证明太太之“贞操与纯洁”,那么,你娘的,请问,又有何种方式证明这新娘的丈夫睡了这太太乃是其平生首睡了女人?我今晚就首先在美国中文网网站我的博客专栏“黑洞潘倪的博客”上,发布一个有关修改中国大陆婚姻法的“声明”。声明草拟如下:中国大陆婚姻法之“潘倪”修正案(草)如下:所有生活在中国大陆的尚有处女膜在身的且拥有合法居留权并同时享有结婚权的中国女性公民:如你们在结婚之时(领取结婚证之前)尚是个处女身,那将被视为“身心有疾患”之病患嫌疑人。基于此,你们将因不符合“身心健康且年龄适宜”这样一条领取准婚证(结婚证)基本的且也是重要的,因之也是必备的条件而被拒发结婚证......是想,一个已到结婚年龄了的女性(依现法,是二十周岁吧),其头上的那张嘴不知说过多少次(句)话了,但同时,你体上的那“另一张嘴”却自出生始至今(领取结婚证之时)不曾开过“口”,这正常吗?此问题不厘清,欲领取“结婚证”,无门亦无窗。特此公告!
引申的附言——
在当今全球已普遍进入信息(网络)化,且这“化”亦早已影响到大至国家,小至地球上某一偏僻农村里的一个村娃的基本存在样式及其存在的其它重要的方方面面之前途(景)的这一时代大背景下,复古地把处女膜之有无定女人“纯洁、神圣”之有无。那么,我要借此机会正告那些相关人士:你们的复古中国女人于“纯、圣”的努力是远远不“究竟”的。因为在我们中国的古时,一个“完美的女性”,不仅是“新婚夜要显红”,且这女士还当要有个“三寸金莲”方显其“完美”。依现代男女平等观,一个完美的男人不仅其于这新婚夜是其平生首睡了个女人——太太,且这位男士还当是个头上拖着个长辫子的男爷们才是。若据此话题进一步地进行合乎逻辑的哲学思辨,那么,我想大概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来:若要我大中华之女性,各个“守身如玉”。必要时,不仅心甘情愿地,甚至是高傲地“舍命保膜”,那么,就需要为了这样的女性创造形成她们为这样的女性的更为基础的、更具有根本性的条件,这便是——在当今这样一个“网络时代”,在中国,复活“帝制”......文化领域则回复“科举”、大兴“八股”、征用土地以用于搭建新时代之“贞节牌楼”......
我中华文明之“畸形存在”,上述可略见一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