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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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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立宪制:私有为基、多制并存
【所有制】没有好坏只有是否适合
——人民拥有【所有制】选择权
梁 勋
国历2856年12月初五(2016-01-14)
一谈起【所有制】,人们总是把【私有制】和【公有制】对立起来,似乎是两种所有制水火不相容。【私有】的本质是个人所有;【公有】的本质是多人共有。中国古语常常讲,一人为私二人为公,就是这个道理。在马克思之前,几千年里,都不存在什么【所有制】,即所有权的制度化。所有权是存在的,这东西在谁的手里,就为谁所有。当然,若有争议,则双必须能有证据证明这东西原来的归属。
为什么会有这种对立的思想呢?这应该归因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马克思认为社会的不公平的根源在于【私有制】,要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就必须实行【公有制】。在马克思那里,【私有制】和【公有制】被赋予了先天的原罪和道德。这是极端错误的。经济上的不公平,不完全在于所有制,而在于是否存在欺骗、剥削、强占和掠夺。如果说【所有制】存在某种不合理因素,那就是相当一部分人被游离在所有权之外。在私有制下,被雇佣者没有任何的所有权;在国有制下,具体到个人是无法为其确权的。这都是上述所有制的先天不足。
而全世界的共产党人都认为【公有制】是确保【公平】的制度,所以他们一旦建立政权,就全面实行统一的【政企合一的公有制】。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这是导致【平均主义】、【集权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根源。【政企合一的公有制(国有制)】是所有制的极端产物。【物极必反】,它本来是追求社会公平的,但实际上却造成了新的不公平。比如,官僚阶层实际上就是比普通百姓获得了更多的特权和利益,【改开】最先富裕起来的那一部分人也大多与官僚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为什么不要搞【平均主义】?因为它与【按劳分配】相矛盾,与【公平】相抵牾。【按劳分配】的【劳】不只是体力的,更多的方面取决于【智力】,还有【资本、技术和管理】,这都是要参与分配的。原来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主要是按人头分配,能力体现的严重不足,这就是典型的【平均主义】。因此,对于国家而言,这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当然,有些人愿意选择【平均主义】,也无不可,比如以色列的Kibbutz(基布兹)就是如此。但是,Kibbutz(基布兹)不是生产方式的经济组织,而是【互助性】的生活组织。这一点要区分清楚。
【所有制】是一种经济因素,千万不能上升到政治领域,更不能与政治体制合为一体。在政治层面,必须允许【所有制】的多样性和经济主体对于【所有制】的选择自主权,国家所要做的就是依法管理经济活动,公正地解决经济矛盾。国家不是一个经济体,而是一个公平制衡器。
所有制由多种形式。私有制,包括个人所有、独资法人所有和合伙人(股份制)所有,这种所有制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在这种经济组织中,所有权并不是为组织中的所有人所拥有。公有制,主要包括,以自然村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以一定区域为基础的地方所有制,和以国家为基础的全民所有制,最后这一种,也叫国有制。除“以自然村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是真正的公有制之外,地方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都是名义上的公有制,因为它们并未明确属区内的每一个人的产权数量和产权证明。
现在再来说说第三种所有制——【共有制】。凡是两个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劳作、共同经营管理的经济组织就叫做【共有制】。【共有制】与【私有制】以及【国家所有制】最根本的的区别,就是经济组织中的所有人都是【产权人】,具体的所有权份额是依据出资额度和能力贡献来确定,可以是均等,也可以是差额。这样的经济组织已经出现,正处在探索阶完善阶段,相信未来【共有制】必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为什么说【共有制】会成为主要的经济模式?原因只有一个:多人的资源、能力的组合,公平成为一种激励机制,其效率一定会远远大于同等人数单个人的总和。这不是说【个体经营】不好,在一定领域内,【个体经营】有它的优势。但要想做大,就必须组织起来,世界上还没有一家优秀的经济组织完全是一个人干出来的。所以,我的结论是:要想更好、更快地发展经济,必须组织起来。包括【维权】,也都需要【组织起来】!【组织起来】力量大、资源广、智慧多。特别是底层民众,更需要【组织起来】,更要有这个意识和自觉。这个【组织起来】,是老百姓【自觉自愿自发】地组织在一起的,而不是靠国家政令和律令强制地组织在一起。
我不赞同这样简单地分为三种所有制。我倒乐意把所有制区分以下几种:个人所有制,家庭所有制,股份制,共有制,公有制,国有制,跨国所有制,等等。每一个人都天然地拥有【个人所有制】。择合适的所有制,国有制除外。当然,国有制也是全民选择的结果。国有制企业必须将股份以股权证的形式给全体国民进行所有权的确权,这些股权可以在股市进行交易。
【所有制】是一种经济要素选择,是一种人民完全自主的经济活动,我们称之为【经济民主】。各种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依法组合,组织的章程自行拟定,但不得违背法律,组织的纠纷依法处理。只有政府不再参与经济活动的时候,才有可能秉公处理。这不是说一定会秉公处理,所以还要有律法管制官吏的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