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早報》談政改《政改和民主之走勢》
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李君如昨天在《北京日報》發表文章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政治改革和民主發展出現了三大值得重視的走勢: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通過中共黨內民主來帶動人民民主;中共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
李君如指出,輿論認爲中國的改革主要是經濟體制改革,似乎至今未進行政治體制改革,這是一種誤解。事實上,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每推進一步,政治體制改革也深化一步,從來沒有停止過。
他舉例說,目前中國正在實施的“大部制”改革就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內容。特別是,大部制改革以轉變政府職能爲核心,努力建設一個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並將按照權力制約的原則,形成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這對于完善民主具有極大的意義。
不過他也承認,中國的民主政治還剛剛起步,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必然還要繼續深化。
李君如認爲,那些認爲中國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的人無法解釋,爲什麽在一個“高度集權的專制社會”中,會允許公民在市場經濟中自由發展,會出現那麽成功的市場體系和經濟發展。事實上,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所以能夠提出改革的任務,就在于當年的真理標准問題討論造就了思想解放的氛圍和民主政治的發展。只要讀一讀鄧小平的名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就可以體會到中國的改革一開始就是在民主政治的推動下起步的。
中共過去30年政治體制改革的做法包括:以經濟體制改革的名義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比如利用實行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的機會,取消了曾經作爲中國“三面紅旗”之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了鄉政權,設立了縣人大常委會,並由公民直接選舉縣和縣以下人大代表;以黨內民主來帶動人民民主,比如中共十七大報告在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完善黨代會制度、嚴格實行民主集中制、改革黨內選舉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創新的思路和舉措,特別是在選拔任用幹部問題上,已經廢除了終身制,完善了以民主爲原則的幹部任免制度,給廣大從政人員提供競聘上崗的機會等等。
另據人民日報昨天報道,作爲政府機構改革的新舉措,官方日前發布了國務院46個部門的“三定”(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規定,旨在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效率,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
按照規定,國家發改委增設“東北振興司”、“西部開發司”、“應對氣候變化司”、“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商務部增設“市場秩序司”、“反壟斷局”,國家計生委增設“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中國人民銀行增設“彙率司”。
“三定”規定也明顯減少了政府部門對具體事務的管理:國家發改委的審批權限受到削弱;國家質檢總局今後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産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工商總局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個體工商戶有關的評比達標活動和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楊光斌認爲,“權力下放”是這次“三定”規定的亮點之一,是部門減少微觀作業的具體體現。“政府只有從具體的人、事、物中真正解脫出來,才能當好裁判員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