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所有为桑兰辩护的人,没有一个(!)是用摆事实、讲道理来发言,而全部都是嚷嚷,“桑兰是瘫痪,桑兰是残疾,桑兰是瘫痪,桑兰是残疾,桑兰是瘫痪,桑兰是残疾……”结论:就饶了一个残疾人吧。但问题是:
残疾人有没有撒弥天大谎的权利?残疾人可不可以随意陷害人?进入小学课本的“微笑天使”、代表中国形象做申奥大使的“英雄”,能不能被允许在撒弥天大谎害人之后死不认错、绝不道歉、甚至继续在媒体上极为嚣张地撒谎?!哪个中国的老祖宗教导说,残疾人就可以撒大谎害人?
桑兰本人更是一路都打残疾、弱者牌,但大家都忘记了吗,她不是作为“身残志不残”的榜样被聚光灯照得光辉灿烂的么?在她变得“身残心更残”,撒谎像撒尿一样没感觉地骗人、害人之后,凭什么就可以被原谅了呢?
如果邻家一条瘸腿狗忽然疯了,把你家孩子严重咬伤,你可以原谅那条狗吗?连狗都不能被原谅,何况人乎?中国两千年、五千年的哪一段道德经书说过,人如果比狗还疯就可以原谅?人如果残障了就不是人了,就不可以按人的标准去要求了?中国成经济强国之后,增加了“奥运形象大使就应该是撒大谎的使者”这一条新的准则吗?
否则的话,作为公众人物的桑兰撒的这一串又一串的谎言可以被允许、被宽容、被原谅吗?
谎言1,赴美打官司之前,桑兰在央视节目上跟其律师唱和:美国对她有种族歧视、国族歧视,到美国是去维权。
事实是,声称维权首先必须是有人剥夺了你的权利。可美国剥夺过桑兰什么权利?美国什么时候“种族歧视、国籍歧视”桑兰了?当时美国人给了她超过对待本国人的特别同情和怜爱。在医疗上,桑兰得到了“在全世界的脊髓损伤医生中名列前茅”的瑞格纳森教授的治疗(17年来都是这位医生)。在费用上,桑兰一分钱都不用出。因美国运动会给选手买了一千万美元意外险,桑兰独用这笔保险。
桑兰摔伤后被美国媒体一夜捧成“名人”,各界慰问同情蜂拥而来。里根总统夫人寄去礼物,卡特总统夫妇亲到医院看望,副总统戈尔夫人跪在其床边落泪安慰,当时因演《泰坦尼克号》而最红的影星里奥纳多去看望,歌星席琳迪翁到病房给她唱这个电影主题歌,著名的纽约新年落灯仪式让桑兰去按电钮。那是比桑兰有名千百倍的美国明星们都根本无法得到的一个特殊荣誉。经历过这些的桑兰,却控告美国对她种族歧视、国族歧视,这实在是令人痛恨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谎言2,桑兰最初在美国递交的诉状说,当年摔伤不是个人失手的意外,而是因为罗马尼亚教练贝鲁在她“按到跳马上、落地之前,挪走了她要落上去的垫子”,而导致“她的头摔在了地板上”。桑兰从一开始就有意欺骗美国法庭,诬告罗马尼亚教练贝鲁和运动会主办方。
事实是,从起跳到落下,前后只有五秒,这么极短时间内谁也无法挪走垫子——这是违背常识的诬告。而现场新闻照片更证实,桑兰是躺在垫子上(绝不是地板上!)被急救,说明垫子根本没有“被挪走”。而且,当年在现场的中国体操队领队赵郁馨,桑兰的教练刘群琳,新华社体育记者杨明,桑兰的队友们,拍了录像带的美国教练卡特,美国选手阿特勒(获得了当届跳马冠军),以及看台上那么多观众,没有一个人出来说看到“有人撤垫子”。迄今为止,所有当年在现场的人,只有桑兰一个人“看到了”撤垫子。
桑兰后来改口,说是在她起跑冲向跳马时,贝鲁教练撤走了那个厚重垫子上的一个薄垫子(这个垫子是教练根据不同运动员的要求加上或撤去);并说她边跑边向贝鲁喊:躲开!躲开!(贝鲁听得懂她的中文吗?)而她的教练刘群琳则喊“别犹豫,冲过去!”
事实是,桑兰摔残的那一跳,是她的第三次热身跳。本来试一次就可以了,由于现场有叫好声,她就连续再跳。如果外国教练撤自己运动员的垫子,早在前两次就应该撤了。而且至今也没有任何报道说桑兰的教练曾承认喊过“别犹豫,冲过去!”
从媒体可找到的报道,桑兰对“撤垫子”起码有七种说法!她可以随时随地地“改口”?到底哪句是真的?
事实是,哪句都不是真的:最近新华社报道美国体育运动学专家桑兹教授据桑兰摔伤过程录像做的分析报告所附录像截图显示,桑兰比赛现场的那两个垫子都纹丝不动地躺在桑兰身下,哪个都没被挪走。所以新华社的报道说,所谓撤垫子根本不存在,桑兰撒谎17年!
谎言3,对当年摔伤录像,桑兰说她早就找到、并看过了:“在北京奥运会前,美国ESPN电视台请我去录制一档节目,对方给我看了一盘记录我受伤全过程的录像带。……看到这盘录像带时我才确认,有这么一盘录像带存在。”
事实是,所谓美国ESPN电视台采访她、并录制了一档节目等,都是桑兰编造的!桑兰至今也没有看到这盘摔伤录像,美国ESPN电视台也根本没有采访她这回事!桑兰编造这段话时已29岁,是个成年人,却敢这样随口无中生有、撒弥天大谎!
在这次新华社报道桑兰撒谎17年之后,桑兰丈夫黄健亲口对《法制晚报》记者说,“我们谁也没有看到这个完整的视频。”黄建还对《新闻极客》表示,他们曾在2012年向卡特索要这段录像,当时的说法是卡特称录像已经丢失了。谁的说法?桑兰不是在2008年已经看到了吗?!
现在卡特明确表示他不仅有这盘录像带,而且他愿意交给桑兰,但桑兰就是在网上被骂死也不肯去拿这盘最能展示真实的录像带!原因难道不一清二楚吗——害怕真相把桑兰的谎言撕碎!
谎言4,桑兰在官司诉状说,她出事后,因在监护人夫妇家里“被软禁、被封口、被压抑”而无法说出真相。
事实是,在监护人家中养伤那十个月期间,桑兰曾多次接受中、英文媒体采访,其中大媒体就有:《纽约时报》、美国ABC电视著名的“20/20”黄金档节目(华裔主播宗毓华采访),中国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香港《亚洲周刊》等。而且,除了美国名流们的探望之外,当时还有不少中国政府高官探望过桑兰: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国务委员唐家琪、驻美大使李肇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夫人等等。如果桑兰有冤屈,她不会用英文跟外国人说,但怎么不用中文跟那些中国高官们说说“真相”呢?这个“被软禁、被封口”之说编造得多么荒唐、恶毒!
谎言5,桑兰在诉状中指控说,她在中国被冷落、遭迫害:她只能“靠每月1600元人民币(约250美元)生活。”“在中国挣扎了13年,没有正常的医疗保险,没有一分钱对她的致命的、永久性的伤残的补偿;没有寻求法律公正的自由,也没有资源。”
事实是,由于桑兰是摔在美国而出大名,所以她在中国得到的待遇远超过其它摔伤的中国运动员:当时国家体育总局补助她20万,浙江体委也给她20万元,并每月付她工资和保姆费2200元。随后桑兰还有每月三万元薪酬的节目主持人工作。后来给新浪写博客,每篇一万元,类似合同及产品代言等,桑兰可年创收50万美元!
桑兰在北京有一套房子,浙江体委在宁波还给她一套。媒体报道,她丈夫黄健(当时是经纪人)北京那套房子也是她出钱买的,而且比她自己那套“装修得还豪华”。她家保姆的月薪是3500元,桑兰还养一条大狗。得到这么多好处,桑兰却说在中国“没有正常的医疗保险”,国家“没有一分钱补偿”,“也没有资源”。这个人的良心是不是被她养的那条大狗给吞了?
谎言6,桑兰在诉状还控告CNN前总裁、美国友好运动会组织者特纳一亿美金,说他不兑现“要养桑兰一辈子”的承诺。桑兰说特纳是在中国国家主席JZM的面前做的承诺。起诉书说桑兰已把账单寄去了,但特纳拒绝支付。
事实是,至今都查不到任何报道说特纳在JZM面前做过这种承诺,而且从常识角度,一个外国人怎么可能当着中国最高 |领导人的面说,你们的运动员摔伤了,我会养她一辈子。这不是羞辱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吗?而且她的所谓寄给特纳的“养桑兰一辈子的账单”是多少钱呢?就这种随口的胡说八道,桑兰就堂而皇之地写在了她的递交给美国法院的诉状里!
谎言7,桑兰起诉书说义务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侵吞她的财产,包括尿布、导尿管、轮椅什么的。
事实是,刘谢曾照顾桑兰10个月,又在接下来的13年里为保持她的美国医疗保险(每年必须起码花掉500美元,否则保险就会被认为不需要而取消)而为她领取尿布、导尿管等等。由于太多桑兰用不完,就没全部寄回国,堆在他们的仓库里。结果这些就都成了侵吞桑兰的财产。
谎言8,桑兰、黄健打官司时宣称他们有“海外律师团”,是“由华裔,犹太裔,日耳曼裔,意大利裔,爱尔兰裔,印度裔,以及非洲裔等九名律师组成的‘联合国军团’”。当时中国很多媒体引用桑兰的律师团之说。
事实是,桑兰当时的律师只有海明一个人。桑黄在北京联系的时候就知道,抵达纽约后对此更清清楚楚,因为他们从始至终只看到海明一个人。但桑兰还是跟国内媒体吹嘘她的“律师军团”,一口一个“我们团队”。可整个官司下来,人们从未见过这“九人军团”。
谎言9,桑兰在英文诉状中打政治牌,说“中国是一个极权主义国家,政府官员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她是普通工人家庭出生,受到权势者欺压。
事实是,桑兰从纽约返回北京,受到英雄般的迎接,国家体育部门不仅给了上述40万元补助和住房等,还给她戴上一个个光环:全国青联委员,北京申奥大使,中国体育彩票形象大使,雅典奥运火炬手,北京奥运火炬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爱心大使,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运委会副主席等等。连中国《新京报》的报道都说:“朋友说她鬼精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谎言10,桑兰到纽约警局报案,说她在义务监护人家里,曾遭到刘国生、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性侵”,“一级强奸”。
事实一,据《纽约每日新闻报》(NY Daily News)的报道,桑兰在离开纽约回国前那个夜晚,趴在薛伟森肩上哭了。如果他曾“一级强奸”她,她怎么仍对强奸犯如此一往情深?!
事实二,桑兰回国后经常跟薛伟森通电话,在北京、在香港,以及在2008年的纽约之行中,她都曾跟薛伟森见面,和他们家人一起开Party。有谁会跟“强奸”过自己的人一起烤牛排,喝酒唱歌?桑兰在博客说:“这个晚上非常开心,感觉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事实三,有人从网上查到照片,一直到桑兰来美国打官司之前,她都把当年薛伟森背着她的照片挂在她北京家中的墙上。全世界有谁会把“强奸犯”的照片这样珍惜、对这人如此爱戴?
事实四,2008年桑兰黄健来纽约的那趟对刘谢夫妇的“感恩之旅”时,又住在刘谢家里。如果真曾被刘国生父子“性侵/强奸”,怎么可能还带着自己未婚夫住在人家?甚至在2011年要来纽约打官司时(没准备告刘谢之前),再次提出住刘谢家!
事实五,桑兰在警局报案时说,她被薛伟森“强奸”时,她母亲也睡同一张大床上。桑兰曾对中国《体坛周报》说过,她母亲每晚无法熟睡,至少起床三次,为她导尿、翻身,以免她生褥疮。但对“暴力强奸”,这个睡在旁边的母亲竟然浑然不知?!谎言撒到如此拙劣的地步,真比摔瘫痪更惨。
事实六,后来桑兰跟其律师海明闹翻打官司,人们才知道桑兰报“性侵”有两个版本,在海明那演练一个版本(内容是性骚扰),一周后到警局报案是另一版本(一级强奸)。海明为跟桑兰打官司,把警局版本递交法庭作为证据,世人才知道桑兰在一周内编造了两套说辞。
海明最后披露真情:在美国,只有一级强奸没有时效期限制,受害者能拿到U签证(给绿卡,可移民美国)。大家看看,为了金钱、为了移民美国,桑兰不仅可以向昔日恩人索赔亿万美元,甚至不惜把人家父子送进监狱!毒到如此地步,还能属于人类吗?当然只能属于蛇类,最毒的蛇类。
桑兰的谎言实在数不胜数,就凭以上这十条,那些还敢说桑兰没撒谎的,我只能相信,他自己大概也是像桑兰一样,对撒谎跟撒尿一样没感觉。
桑兰用到美国打荒谬绝伦的21亿美元官司,用一连串的谎言,不仅把自己在中美两国的形象和资源败坏殆尽,也把“桑兰”这两个字作践成一个千古留名的“恩将仇报”的同义词——不是几年前就有了“做人不能太桑兰”这个经典句子和以这个句子命名的娱乐剧吗?
桑兰案对社会的唯一贡献是:警告世人,用谎言害人会是什么结局。
2015年12月7日于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