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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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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超出职业范畴”
郑教授表示,“律师应当在法庭里面为你的辩护人辩护,如果你走出法庭,走上街头,利用社交媒体,去鼓动老百姓来支持自己的话,已经是超出法律的底线了,所从事的已经是政治活动了,超出了作为律师的职业范畴,已经不是法律行为。这样做是非法的。所以我认为他们这样做不符合律师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理解中国政府为什么要起诉他们。”
他还表示,“应该懂法律的人,总是做违法的事,总认为用这种手段对付政府是正义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看法。律师最有效的武器就是法律,而不是政治,当你放弃了法律手段,使用政治或者其他手段,已经超出了法律的范畴,已经是非法的行为。这样做不仅无助于中国法治的进步,反而促使法律的倒退,使得政府和社会处于一个恶性互动的循环。”
“西方国家是双重标准”
郑教授表示,“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发生这种事情。西方国家也不会允许。西方国家的律师从政是有的,但是不会把案子本身政治化。新加坡的律师更加不会。律师利用非法律的手段时就已经不是律师了,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
那么为什么西方现在吵得那么凶?因为西方国家持双重标准。他们总是认为,只要你对付共产党、对付共产党政府的就是正确的,就是正义的,道德的,怎么样做都可以。我认为,这就是双重标准,是非常荒唐的。这鼓励暴力的产生。”
他还表示,“中国对西方的这些说法不用太在意。他们完全持双重标准。西方的一些人一定要把其它国家搞乱。中国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根据法治的原则来解决这件事情,审判这些被告人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在做。”
“西方国家持双重标准,对他们自己是一套,对其他国家又是一套。我不认为通过西方的干预,就能实现中国的法治,相反,西方的干预会使中国的法治倒退。”
“中国应该建立规则约束”
郑教授表示,“法律是国家暴力机器的一部分,法律领域怎么能接受外国的钱进来呢?中国人可以去影响美国的司法吗?外国的力量能影响新加坡吗?一个国家干预另一国的司法,这本身是非法的。”
“我觉得中国政府在这方面还没有建立足够的规则约束(regulation),本国的司法怎么能让外国的力量干预呢?这种非法的东西早就应当禁止的。中国政府现有的规则约束远远不够,如果外国的力量可以干预本国的司法案件的话,那就永远是政治,永远不会有法治。”
他还表示,“中国在法律上的规则约束(regulation)还不到位。美国的律师协会、西方各国的律师协会都有很多详细的规定。中国在这方面还不完善,还是太抽象,太顶层,太宏观。很多方面包括怎么能避免外国金钱干预本国司法等一些细节规定还远远不够。”
“中国在往法治方向发展”
郑教授表示,“中国这次审判比较公开。当然,任何案件都有改进的空间,但中国毕竟是在往法治的方向发展。西方经过几个世纪才确立法治。中国在这方面的建设到现在也是没多少年。人们要看到,一方面中国确实离法治还有很多空间要走,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中国在很短时间内就进步很快。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法治也不是两天就能建成的。要看到中国在很快地往法治的方向走。法治建设永远不会有尽头的。”
“政府要加强法治教育”
郑教授表示,“我觉得政府要好好总结一下经验。政府自己应当做什么,应当怎么改进?对老百姓应当进行怎样的法治教育?更重要的是对律师这个群体、对法官这个群体怎么进行法治教育?这些都非常重要。执法的人、司法界的人如果不懂法的话,如果没理解法律精神的话,就会很麻烦。如果这些人不守法,那整个社会都不会守法,就会永远处于一个比较混乱的状态。”
“要想一想,西方经历了数百年把法治建立起来。当然中国不是要建立西方式的法治。但是中国式的法治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你要把它说清楚。现在中国没有自己的话语权。”
“这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是政府所要去做的。”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