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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打官司到美国法院起诉,是为维权!

已有 3310 次阅读2011-5-5 14:27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公民维权是人民的一种觉悟提高,民族进步表现,在中国封建统治3千多年,权势大于法律盛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孙中山先生为之奋斗,后很多革命英杰跟随不弃,到今天仍然在奋斗,美国是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典范”,中国人要通过“桑兰打官司”实例学习、取经。私人花钱请老师,老百姓免费授课!应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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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shao1996 2011-5-9 05:15
To: 我也来说几句 你曾经说:
维权是手段,讹诈是目的,当你看过海明律师的真正诉状,上面那些对中国政府的追责,您就笑不起来了,美国法院已经公开了海明的诉状,这样关键的材料,海明至今不对公众交代,您觉得这正常吗?
桑兰到美国来维权打官司,归类为“讹诈是目的”,有失偏颇,我阅览到谢晓虹代理律师莫虎的采访记录,未曾浏览到海明律师撰写起诉状,美国法院的新闻院网址输入IE地址拦后,进入不了。很想知道起诉状全文,能帮助复制到我博客里吗?他有22页诉状。
我在中国近期也打过维权官司,医院误诊造成病人残疾卧床不起,终身瘫痪,市级医学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法院拖拉18个月才审理,中国法制环境凡定义为“医疗事故”即使死人最高赔偿额为4.8万元(医院负全责)。
在起诉未正式开庭审理,应该不透露案情的,容易造成“恶意诽谤”、“侵害名誉权”、“人身攻击”的反诉。新闻报导称:6月份预审。应该是双方在法院“交换证据”,对证据的真伪双方确认,助理法官征询意见:“是否接受调解方式处理”,说明案件在法院正式启动。海明不对公众交待案情细节是合情理。“天机不可泄”呀!
国内老百姓为何十分关注此事,我文内已奌名白。
回复 我也来说几句 2011-5-5 17:04
维权是手段,讹诈是目的,当你看过海明律师的真正诉状,上面那些对中国政府的追责,您就笑不起来了,美国法院已经公开了海明的诉状,这样关键的材料,海明至今不对公众交代,您觉得这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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