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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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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有关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法新解”),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并迅速演变成为焦点话题。尽管“婚法新解”被官方(或者某些精英们)解释为是“结合现实,与时俱进”的“必要”之举,但更多的社会声音却认为“婚法新解”是“保护强者(富人)欺负弱者(穷人)”的“恶意而为”,是立法行为在世俗婚姻伦理道德面前的一种倒退。
其实,不论“婚法新解”是“结合现实,与时俱进”的“必要”之举也好,还是立法行为在世俗婚姻伦理道德面前的“恶意而为”也罢,只有从当今社会的“财富价值观”中才能够清醒地看到――“婚法新解”事实上就是无奈的道德底线!
有此一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超越的法律”,换言之,当超越法律的道德都不能起到约束人的行为的时候,社会就只好为这样的道德而设置一条底线来约束人的行为了,而这条底线就叫做――法律,而“婚法新解”就是针对当今有关婚姻领域越来越多越复杂的问题所设置的最新道德底线,尽管这条道德底线也许不尽如人意,但确实是迫不得已而又“必要”的无奈之举。
谁都不会否认,当今的社会正处在道德溃败的时代,而这个时代的“财富价值观”只有一种――“金钱至上”!世俗婚姻伦理道德也不能幸免地被“金钱至上”的“财富价值观”打败,而在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面前,婚姻这种不可或缺的生活常态也是首当其中的“受害者”。君不见,多年来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媒体上的有关婚姻关系的新闻报道、征婚广告、相亲节目、大腕招亲、影视作品、文艺表演等等等等,有多少不是把婚姻与“金钱至上”的“财富价值观”捆绑在一起的呢?而“有房、有车、有钱”这种“财富三有”观念几乎都成了婚姻关系能否成功的“唯一条件”,而在传统的世俗婚姻伦理道德认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真爱婚姻家庭关系却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几乎都是建立在“金钱至上”的难有真爱的“拼凑家庭婚姻关系”。由此可见,也正是由于在当今这样的“金钱至上”的“财富价值观”时代,原本只是生活常态的婚姻关系才会变得异常脆弱,甚至不堪一击,因婚姻关系而破裂的离婚率也才年年都在创新高,与此同时,因离婚而引发的财富纠纷和财富官司也是年年都在创新高,这种现象无疑也是对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某种讽刺。
总之,如上所述不难看出,虽然“婚法新解”是无奈的道德底线,但却值得全社会认真反思。试想,假如当今不是“金钱至上”的“财富价值观”时代,传统的世俗婚姻伦理道德底线会遭到破坏吗?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其实答案很简单――社会道德教化失败!而“婚法新解”恰恰就是为社会道德教化失败的无奈所设置的婚姻关系道德底线!
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