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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怪论:人权,主权,孰轻孰重?(利比亚问题联想)

已有 1609 次阅读2011-4-7 05:51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有此一说:“主权高于人权,没有主权哪来人权?”另有此一说:“人权高于主权,没有人权主权何用?”这两种说法是近日来因“利比亚问题”而在中国的“网络江湖”中引发了各种各样的口水战,并且到了难分胜负的程度。不过笔者认为,已经融入国际社会并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国,国民都应该站在二十一世纪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权与主权的关系,方才有可能真正屹立与世界民族之林!

人权,也叫“天赋人权”,主权,也叫“国家主权”。要想搞清楚“人权,主权,孰轻孰重”这个问题,首先就要搞清楚什么叫“国家”。 国家――“国家是阶级的统治机关”(《列宁全集第三卷),“掌握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手中。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警察、监狱等,是统治阶级行使权力的工具”。由此可见,“国家”就“是统治阶级行使权力的工具”,而所谓的“国家主权”(即主权)事实上就是一种“统治权”。按照现代法学理论来讲,“国家主权”(即“统治权”)都是“由人民赋予的”。相反,人权(即“天赋人权”)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权利,只不过因信仰的原因而赋予了具有神秘色彩的“天赋”意义而已,而且这种具有“天赋”意义的人权,尽管理当受到“国家主权”(统治权)的保护,但却并非是“国家主权”的恩赐。由此可见,“天赋人权”与生俱来不容置疑,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共识,相反,“国家主权”(统治权)是一种“由人民赋予的”权利,不应该凌驾于“天赋人权”至之上!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几千年的“统治文化”中,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君王)都不承认“天赋人权”的存在,也不承认“统治权”(即“国家主权”)是“由人民赋予的”。相反却不约而同地把“统治权”(即“国家主权”)赋予神秘色彩的“君权天授”,并以“天子”(上天的儿子)自居。中国几千年流传至今的这种“统治文化”现象,不但长久地贻害中华民族,而且至今还留有贻害中华民族的余毒,而本文开头谈到的两种说法中的一种,就是这种“统治文化”余毒的反应。由此可见,“人权,主权,孰轻孰重”的确是一个需要认真深刻思考的问题。

其实,在“人权,主权,孰轻孰重”这个问题上,中国的先贤孟子早就给出了答案,而且这种答案早于所谓“西方创造人权概念”的年代。据说“西方创造人权概念”也仅有300多年左右,而孟子(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远远早于西方2000年有余。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用现代语言解读不难看出,“民为贵”则指“天赋人权”为上,“ 社稷次之”则指“国家主权”为中,“君为轻”则指君王权力为下。人然而不幸的是,在强大的“统治文化”力量面前,伟大的先贤孟子,在他的有生之年也没能战胜强大的“统治文化”力量,进而把“人权,主权,孰轻孰重”的精辟见解广谱于世,以至于造成今天的后人们依然还在“人权,主权,孰轻孰重”的问题上纠缠不休,这不能不说也是先贤孟子的一种遗憾。总之,笔者认为,在如今的“特殊国情”面前,在“人权,主权,孰轻孰重”的问题上,中国人还将争论不休,尽管人类社会早已有了广泛的共识。

                      20114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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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放心一百 2011-4-7 07:35
人權是天賦生命權!主權是人賦予的掌控權
其實人權與主權都是每個人的自己行使的權益
致於國家主權?還得是人民對國家所賦予的責任權
並非國家執行權賦予人民的權利!
沒有人民?及群體對國家的肯定?哪會產生國家
這是國家主權的基本行政權>>>必須是在保障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情勢下
如果侵犯到人民的生命財產?行政權是行不通
怎能是無生命體給予人權?這就是帝制的欺民說法
尤其是黨國一體!!!說黨政?是現代政治的唯一國權?
黨說了算?黨會說話?黨是人嗎
黨是為民服務的團體!怎麼變成黨==萬萬歲==
人民被黨欺騙!黨還是當皇帝
法就是黨?黨就是法?這不是說明帝制富辟?是啥
所以?????此路是我開!?????與黨要人民拿錢也要命的行徑
有何分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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