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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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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扬扬的“双起论”,又一次把舆论的焦点集中到了“中国是不是法治社会”的终极辩论中。按理说,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有关“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的“双起论”,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中,并没有什么过错,而且还是“依法维权”的正论。但问题是,这种原本没有什么过错的“依法维权”的“双起论”,为何又会被不少斥责之声怒指为“恐吓论”呢?究竟怎样解读王立军的“双起论”才是客观的呢?
据悉,“双起论”出自于王立军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议上有关“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其原因是近年来全国不少民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时不时遭遇到某些媒体记者的歪曲报道而导致名誉和荣誉受到伤害的现状下,进而提出的“依法维权”的主张。这种主张不但合理,而且也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其动机没有什么过错,理应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
不过,这种动机没有什么过错的“依法维权”的“双起论”,却暴露出了其背后隐藏着的某种阴谋目的。王立军在解释他的“双起论”时说:“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由此可见,这种试图把“警察权力”越过“政治限制”(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而当做“控制法制”( 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的阴谋,恐怕才是“双起论”背后的真正目的。而“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的直白,则是“恐吓舆论监督”的阴谋目的最好的证明。这大概就是不少斥责之声怒指为“恐吓论”的原委吧,再加上近年来全国也发生了不少“秘密扣押”、“跨省追捕”和“全国通缉”媒体记者的事例,就使“双起论”更加容易被解读为是对舆论监督的“恐吓论”了,而且还是与中央三令五申 “欢迎和支持社会舆论对政府实行监督”的主张和要求唱反调的对舆论监督的“恐吓论”。
王立军被誉为中国的“打黑英雄”,笔者支持他的“依法维权”的“双起论”,但反对“双起论”背后的阴谋目的,那就是对舆论监督的“恐吓论”,并希望王立军局长能对“双起论”背后涉嫌的“恐吓论”对社会中不少斥责之声有所回应,方才是“打黑英雄”的应有之举。
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