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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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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来,在国民的惯性思维中,政党就是政府,政府就是政党,两者必定是合二而一的,其实,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邓小平在1980年的“8・18”讲话中说:“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两个月后,邓小平又进一步阐述这一问题:“党组织不是政府,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要认真考虑党在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怎么改革这些问题。”2004年中央党校的某期《学习时报》也指出:“划分好党与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党组织不要去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集中精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必将大大有利于提高党组织的工作效率,也能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而这些都是执政能力问题”。
从上面的表述中不难看出,党政分开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一项必须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尽管如今的这项改革并不尽人意。不过,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党政分开”这个提法很有可能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更准确的提法应是“党政分工”,这样就不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了。笔者在此就政党和政府的不同之处谈谈自己的拙见,也算是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期盼吧。
政党,是有信仰、有宗旨、有目标的一种政治组织,她不是民意选出来的,所以政党不一定能够完全地代表所有民意。政党的执政地位实际上就是领导地位,这种地位是建立在千百年来历史发展形成的社会共识上的,这就是“成者王侯败者寇”的铁律。因此,中国共产党团结其他政党和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政权,理所当然应该居于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这是不容置疑的。
政府,是法定的完全代表民意的行政机构,这个组织是由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社会阶层和全体国民选出的利益代言人组成的。因此,政府就是代行各方利益管理国家的行政机构,这个机构可以没有信仰、没有宗旨,但却必须具有行政目标和社会责任。由此可见,执政和行政是有明显区别的,执政就是领导,行政就是公干。两相比较,我们不难看出,政党是一种“封闭式”的组织,她除了可以接受社会监督外,更多的是自己管理自己,政府则相反,她除了自己管理自己外,更多的是接受社会各界和全体国民的监督。所以,政府的主要官员从理论上讲应该由国民公开选举产生方可履职(不包括按制度设计而聘任的公务员)。
多少年来,由于“党政一家”的惯性思维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宽容理念,让我们把政党所犯下的错误帐算在了政府的头上,同时也把政府犯下的错误帐算在了政党的头上,这不但是不公平的,今天看来还是非常幼稚的错误的。当然,这种幼稚和错误的思维是与几十年来错误的政治宣传分不开的,如果党政分开的理论早已深入人心,也就不会出现“亲兄弟无需明算帐”的笑话了。
规矩与方圆,程序与秩序,这是社会良性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只有搞清楚政党与政府的地位和关系,“亲兄弟明算帐”才能各就各位、各司其职,才能避免政党把内部的意志强加给外部的政府,也才能避免政府把自己的问题嫁祸到政党的身上。多年来,正是由于党政不分,才使得不少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罪恶之帐让政党与政府分别受到了本不应该遭受的不白之冤,同时也使政党与政府在社会各界和国民心中遭受到了信任危机。笔者本文的目的只是想厘清党政不分的错误思维,让规矩与方圆,程序与秩序在党政分开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做到“亲兄弟明算帐”,除此之外,别无他意。总之,政治体制的深化改革并非易事,党政分开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必须明确,政治体制的改革才有希望,伟大的社会转型才能成功,健康的社会秩序才能建立。
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