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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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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视为“开历史先河”的“贪官博物馆”,因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先生采纳网民建议并主动担纲筹建的举动,已经赢得了绝大多数关注此事的网民们的积极支持。据3月27日四川新闻网报道:“这两天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的微博很热闹。有网友建议建设贪官博物馆,樊建川认为很有必要。3月26日,樊建川表示:博物馆目前已开始着手搜集相关文物,筹建贪官博物馆需评选百年百名贪官;同时,贪官博物馆要争取成为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参观者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财富观和生活观。”
不过,笔者虽然对樊建川先生关于建立“贪官博物馆”的教育意义表示认同,但却认为“建立‘贪官博物馆’只是民间激情而已!”道理非常简单,博物馆的性质决定了任何“贪官“都没有资格进入博物馆这种神圣的殿堂!有关博物馆(博物院)的书面定义是这样的――博物馆(博物院)是保存、陈列、研究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以及自然标本的文化教育机构。由此可见,“贪官”的含义既不具有“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价值,也不具备“自然标本”的“保存、陈列、研究”的价值,而“贪官”留下的价值除了专业的案例探讨外,就只能是对人性道德的评判价值和社会制度的政治警示价值了。如果认为确实有必要把“贪官”的所作所为作为对社会的普法教育(尤其是为官者)的素材的话,也只能以“反腐教育展览”等形式举办(类似的普法教育形式国家已经搞了很多),而不是建立长久性的“贪官博物馆”的形式。
当然,笔者非常理解“建立‘贪官博物馆’只是民间激情而已”的原因,那就是,人民对贪污腐败成风的社会现状感到极度不满而亟需找到一种宣泄愤怒情绪的渠道,而建立“贪官博物馆”不但具有实现宣泄愤怒情绪的可能,而且还具有展现社会痛恨贪污腐败的民意和反对贪污腐败的决心。但遗憾的是,任何国家从政治需要的角度来讲,都不会认同以“博物馆”的形式来有形无形地抬高“贪官”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价值,也不会让“贪官”像“自然标本”一样具有“保存、陈列、研究”的价值。因此笔者认为,有好的想法而没有好的办法,就不会得到好的结果,尽管建立“贪官博物馆”在当今的社会现状下能够得到极高的民意支持,但政治的考量却未必会让建立“贪官博物馆”的民间努力变成现实,即便是以反腐败的“创新”名义,也可能不会成功。因为,“建立‘贪官博物馆’只是民间激情而已!”
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